國家税務總局:6月1日起全面推行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申報

中國國家税務總局17日對外發布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申報;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陝西、大連、廈門開展增值税、消費税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試點。

據國家税務總局介紹,財產和行為税是現有税種中財產類和行為類税種的統稱。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申報,通俗講就是“簡併申報表,一表報多税”,納税人在申報多個財產和行為税税種時,不再單獨使用分税種申報表,而是在一張納税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多個税種。對納税人而言,可簡化報送資料、減少申報次數、縮短辦税時間。

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申報的税種範圍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税、房產税、車船税、印花税、耕地佔用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環境保護税、煙葉税等10個税種。不同納税期限的財產和行為税各税種可以合併申報。

城市維護建設税是增值税、消費税的附加税種,與增值税、消費税申報表整合,不納入財產和行為税合併申報範圍。納税人申報增值税、消費税時,應一併申報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費。國家税務總局將根據試點情況,2021年適時在全國推開。新申報表中,除實行主税附加税費合併申報外,消費税申報也進行了簡併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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