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比上年同期實際增長13.7%

本文轉自【國家統計局】;原標題:【2021年一季度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

一、居民收入情況

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13.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3.7%;比2019年一季度增長14.6%,兩年平均增長7.0%,扣除價格因素,兩年平均實際增長4.5%。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延續上年同期以來增速逐季走高的趨勢,保持穩定恢復性增長。

分城鄉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20元,增長(以下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同比名義增速)12.2%,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2.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98元,增長16.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6.3%。

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8014元,增長12.7%,中位數是平均數的82.4%。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1090元,增長10.5%,中位數是平均數的84.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4340元,增長19.7%,中位數是平均數的80.4%。

1 2021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數與中位數

國家統計局: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比上年同期實際增長13.7%

按收入來源分,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5505元,增長12.4%,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56.6%;人均經營淨收入1645元,增長19.5%,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6.9%;人均財產淨收入867元,增長17.0%,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8.9%;人均轉移淨收入1714元,增長10.7%,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7.6%。

二、居民消費支出情況

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5978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17.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7.6%,比2019年一季度增長8.0%,兩年平均增長3.9%,扣除價格因素,兩年平均實際增長1.4%。

分城鄉看,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7495元,增長15.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5.8%;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4039元,增長21.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21.1%。

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食品煙酒消費支出1986元,增長16.3%,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33.2%;人均衣着消費支出437元,增長18.4%,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7.3%;人均居住消費支出1345元,增長8.7%,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2.5%;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339元,增長19.9%,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5.7%;人均交通通信消費支出702元,增長16.0%,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11.7%;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545元,增長55.7%,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9.1%;人均醫療保健消費支出484元,增長16.1%,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8.1%;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139元,增長24.2%,占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3%。

2 2021年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構成

國家統計局: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比上年同期實際增長13.7%

國家統計局: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比上年同期實際增長13.7%

注:

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人口比重+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人口比重。

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速=(當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當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期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100%。

③全國居民人均收支數據是根據全國十幾萬户抽樣調查基礎數據,依據每個樣本户所代表的户數加權彙總而成。由於受城鎮化和人口遷移等因素影響,各時期的分城鄉、分地區人口構成發生變化,有時會導致全國居民的部分收支項目增速超出分城鄉居民相應收支項目增速區間的現象發生。主要是在城鎮化過程中,一部分在農村收入較高的人口進入城鎮地區,但在城鎮屬於較低收入人羣,他們的遷移對城鄉居民部分收支均有拉低作用;但無論在城鎮還是農村,其增長效應都會體現在全體居民的收支增長中。

④比上年增長欄中,括號中數據為實際增速,其他為名義增速。

⑤收入平均數和中位數都是反映居民收入集中趨勢的統計量。平均數既能直觀反映總體情況,又能反映總體結構,便於不同羣體收入水平的比較,但容易受極端數據影響;中位數反映中間位置對象情況,較為穩健,能夠避免極端數據影響,但不能反映結構情況。

國家統計局:一季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30元,比上年同期實際增長13.7%

附註

1、指標解釋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可用於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現金收入,也包括實物收入。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

居民消費支出是指居民用於滿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費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現金消費支出,也包括實物消費支出。消費支出包括食品煙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務八大類。

人均收入中位數是指將所有調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從低到高順序排列,處於最中間位置的調查户的人均收入。

季度收支數據中未包括居民自產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費,年度收支數據包括。

兩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應同期數為基數,採用幾何平均的方法計算的增速。

2、調查方法

全國及分城鄉居民收支數據來源於國家統計局組織實施的住户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按季度發佈。

國家統計局採用分層、多階段、與人口規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樣方法,在全國31個省(區、市)的1800個縣(市、區)隨機抽選16萬個居民家庭作為調查户。

國家統計局派駐各地的直屬調查隊按照統一的制度方法,組織調查户記賬採集居民收入、支出、家庭經營和生產投資狀況等數據;同時按照統一的調查問卷,收集住户成員及勞動力從業情況、住房與耐用消費品擁有情況、居民基本社會公共服務享有情況等其他調查內容。數據採集完成後,市縣級調查隊使用統一的方法和數據處理程序,對原始調查資料進行編碼、審核、錄入,然後將分户基礎數據直接傳輸至國家統計局進行統一彙總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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