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保監會推動融資租賃行業“減量增質”

由 老巧雲 發佈於 財經

新民晚報訊(首席記者 連建明)銀保監會6月9日消息,為進一步加強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規範經營行為,防範化解風險,促進融資租賃行業規範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銀保監會近日印發了《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六章五十五條,主要包括總則、經營規則、監管指標、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及附則等。主要內容:一是完善業務經營規則。明確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範圍、租賃物範圍以及禁止從事的業務或活動。完善融資租賃公司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關聯交易等制度,同時明確融資租賃物購置、登記、取回、價值管理等其他業務規則。二是加強監管指標約束。新設了部分審慎監管指標內容。包括融資租賃資產比重、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比例、業務集中度和關聯度等,推動融資租賃公司專注主業,提升風險防控能力。三是釐清監管職責分工。按照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明確銀保監會和地方政府的職責分工,並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管提出具體要求,建立分級監管和專職監管員制度,完善監管協作機制、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監管談話等內容。此外,針對行業“空殼”“失聯”企業較多等問題,《辦法》提出了清理規範要求,指導地方穩妥實施分類處置。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作為與實體經濟結合緊密的一種投融資方式,融資租賃具有融資便利、期限靈活、財務優化的特點,在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推進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行業發展總體保持平穩態勢。據全國融資租賃公司管理信息系統統計,截至2019年末,全國共有融資租賃公司11124家,比上年增加518家,同比增長5%。

按照“補短板、嚴監管、防風險、促規範”的原則,《辦法》通過加強和完善融資租賃公司的事中事後監管,引導行業規範有序發展。一是規範業務經營。明確業務範圍和負面活動清單,對租賃物範圍進行限定等。二是落實指標約束。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專注主業,加強合規監管約束。規定融資租賃資產比重、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比例、集中度管理等監管指標內容。三是加強風險防範。完善融資租賃公司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計提準備金、租賃物評估管理等制度。四是實施分類處置。明確細化認定標準,指導地方開展分類處置工作。

目前,融資租賃行業“空殼”“失聯”企業數量較多,約72%的融資租賃公司處於空殼、停業狀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過分類處置推動融資租賃行業“減量增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準確分類,清理存量。按照經營風險、違法違規情形,將融資租賃公司劃分為正常經營、非正常經營和違法違規經營等三類,具體明確三類公司的認定標準,細化分類處置措施。二是審慎從嚴,嚴控增量。在缺乏行政許可的情況下,要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建立會商機制,嚴格控制融資租賃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登記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