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佳兆業集團控股在其官方公眾號發佈了關於《錦恆財富產品兑付方案》的公告。
根據公告,佳兆業集團將按錦恆財富產品到期的時間順序,採用分期兑付的方式,陸續兑付本金及利息。
針對投資人到期的本金,到期當月兑付10%,此後每3個月兑付10%;針對投資人的利息,本金到期前不付息,隨本金一起,本金到期的當月兑付10%,此後每3個月兑付10%;
對於延期兑付的本金,按照一年期商業貸款基準利率4.35%向投資人支付延期利息。延期利息從錦恆財富產品到期日開始計息,直至完成最後一筆本金兑付後停止計息。延期利息支付為兑付完畢最後一筆本金及到期利息後的第3個月支付50%,第6個月支付完畢;
每月20日集中兑付錦恆財富產品的本金、到期利息及延期利息。無論是當月1日到期,還是當月31日到期的本金、到期利息及延期利息,均於當月20日統一兑付;
公告稱,佳兆業正積極處置集團資產,回籠資金用於兑付錦恆財富本金、到期利息及延期利息。投資人對兑付方案的各方意見,佳兆業表示理解並已與部分投資人代表溝通,將視資金籌集情況並按有利於投資人的原則逐步優化兑付方案,包括安排提前兑付。
2021年10月、11月已到期產品,已按本兑付方案於今日完成兑付。佳兆業集團有能力為投資人提供財富產品的後續兑付。目前,資產處置、可抵押資產梳理及抵押過户工作均在快速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