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責任公司名稱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字號查詢證明或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1份);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住所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新公司住所使用證明;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五)、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有限責任公司營業期限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有限責任公司實收資本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七、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七)、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
(八)、增加註冊資本的,同時增加新股東的,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
(九)、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十)、減少註冊資本的,在報紙上登載一次的減資公告(原件1份)和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説明(原件1份)。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變更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涉及國有產權的提交國有產權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股權轉讓協議還應經產權交易機構鑑證;不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辦理公證或鑑證);
(七)、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八)、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改變姓名或者名稱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簽署);
(五)、股東或者發起人改變名稱或姓名的更名證明覆印件(驗原件);及更名後的主體資格證明(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十、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公司類型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原件1份);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原件1份,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東代表大會決議(原件1份);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提交擬變更的公司類型設立登記時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同時還應提交填寫好的相應公司類型的設立申請書。
十一、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出資方式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六)、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七)、新的驗資報告(原件1份);
十二、有限責任公司遷入、遷出本市
遷出本市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原件1份);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決定(原件1份);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東代表大會決議(原件1份);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七)、遷出本市的,提交遷入地登記機關同意遷入的文件(原件1份)。
遷入本市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四)、股東會決議(原件1份);
(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六)、遷入本市的,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七)、遷入本市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法律法規有關消防、環保、國土等方面對住所有特殊規定的,須提交有關部門批准文件(原件1份);
(八)、遷入本市的,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1份);
(九)、遷入本市的,原公司登記機關移交的經封存的公司登記檔案(原件1),經審 查檔案中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需補齊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