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剛至,就有多家ST公司或其實控人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監管層層加碼,劍指資本市場的違法違規主體。
有市場人士指出,監管強化對ST公司的監管,旨在防止一些主體為了避免退市而滋生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對證券違法活動一直保持“零容忍”的態勢,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施策,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市場禁入、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等手段,與刑事追責、民事賠償等共同形成全方位立體式追責機制。
多家ST公司遭調查
年後短短几個交易日,已有2家ST公司發佈公告,明確了相關主體被立案調查。
牛年第三個交易日,*ST永林在盤後表示,已經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證監會依法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無獨有偶,事隔一天,2月23日晚間,*ST宜生髮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宜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實控人劉紹喜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未按規定披露持股變動信息,遭證監會立案調查。另外,公司董事劉偉宏也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在此之前,*ST宜生成為了退市新規下首隻觸發“1元退市”指標的上市公司,公司股票已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人民幣1元。根據新規,*ST宜生將直接退市,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要求*ST宜生儘快聘請主辦券商,做好公司股票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等證券交易場所的具體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確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個交易日內可以掛牌轉讓,保護投資者股份轉讓權利。
拉長時間線來看,上述兩家ST公司均為監管常客。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短短一年多,*ST永林及公司多名責任高管累計七次收到福建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涉及的問題包括虛構收入、提前確認收入及延遲結轉成本、重大資產重組中披露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等多個方面。
而*ST宜生在2016至2019年定期報告中存在嚴重虛假記載行為,包括通過虛構銷售業務、虛增銷售額等方式虛增利潤20餘億元;偽造銀行單據等方式虛增銀行存款80餘億元;未按規定披露與關聯方資金往來300餘億元等。
監管劍指違法違規
實際上,在牛年之前,監管層對ST公司的監管已經趨嚴。
2月19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2020年下半年,證監會針對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執行的*ST新億2019年年報審計業務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其在執業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根據檢查情況,證監會已對*ST新億及深圳堂堂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
在此之前,另一家ST公司,*ST新光公告稱,證監會決定對公司控股股東新光集團立案調查。因新光集團涉嫌未按規定披露與*ST新光其他股東間的一致行動關係,周曉光作為新光集團法定代表人,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新光集團立案調查,並向周曉光了解有關情況。
在立案調查之外,不少ST公司還面臨着退市壓力。*ST航通2月19日發佈公告稱,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了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項的議案,公司也向上交所上報了撤回股票交易的申請,該公司成為了退市新規發佈後首個主動退市的企業。*ST成城因觸發“1元退市”指標即將成為退市新規發佈後又一隻觸發交易類強制退市指標的公司股票。
在註冊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退市股的數量逐步增多,對A股的*ST/ST股來説,壓力巨大,目前,兩市有多達40只ST/*ST股股價低於1.5元/股。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有些公司為了保殼鋌而走險,監管層從嚴打擊各類違法違規就是不讓違法違規者有可乘之機,讓績差企業及時退市,從而讓A股市場形成源頭活水,具備更好的投資價值。
“投資者也應該認識到只有堅持價值投資,做好公司的股東,才能抓住市場的機會,才能真正的享受A股市場的投資回報。”楊德龍指出,炒題材、炒概念、炒垃圾股的做法已經不適用於當前的市場環境,投資者若冒險一搏可能得不償失,甚至會面臨鉅額虧損。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表示,從法律環境來看,註冊制和退市新規共同打造了證券市場“寬進寬出”的新機制。這種市場機制將優質公司沉澱在市場內,劣質公司被淘汰出局,會使證券市場更具投資價值。不過,“任何改革都會帶來短期的‘陣痛’,對於投資者而言,需要儘快更新投資理念,才能在改革中享受‘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