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10月29日電 在近期由國際金融論壇(IFF)、歐洲碳定價工作小組和美國保爾森基金會聯合舉辦的第三次全球碳定價機制會議上,來自世界各地30多個國家、國際組織、智庫、大學、企業和行業協會的40多位主要政策制定者、商業領袖、專家和高級官員,表達了他們對即將於10月31日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以下簡稱COP26大會)的期待。
第三次全球碳定價機制會議的參與者來自與氣候變化相關的各個領域,其中包括來自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巴西和印度的6位部長級官員,如《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COP21)主席法比尤斯(Laurant Fabius),德國財政部首席經濟學家馮·維茨扎克(Jakob von Weizsacker),歐盟委員會税收和海關事務總幹事格拉西莫斯·托馬斯(Gerassimos Thomas),巴西前財政部長萊維(Joaquim Levy),印度前環境部長賈伊拉姆拉梅什(Jairam Ramesh),摩根士丹利副主席、意大利前經濟部長多梅尼科·西尼斯卡爾科(Domenico Siniscalco),以及國際組織的領導人,包括國際金融論壇(IFF)副理事長兼秘書長、世界銀行和新開發銀行前副行長祝憲,來自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國際能源署(IEA)的專家。參加此次網絡會議的還有來自埃克森美孚公司、道達爾能源公司和意大利鋼鐵企業Acciaierie Italiane等國際能源和鋼鐵企業的高管及首席科學家。
第三次全球碳定價機制會議旨在推動在全球範圍形成以碳定價機制為核心的淨零排放激勵機制,並呼籲加強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國際合作。此前,國際金融論壇(IFF)、歐洲碳定價工作小組和美國保爾森基金會曾在今年7月和10月連續舉行過兩次中、美、歐三方關於推動全球碳定價機制的閉門會議。
在此次會議上,與會者呼籲在即將召開的COP26大會上深入地討論把全球碳定價機制作為實現淨零排放的激勵措施,並採取緊急行動遏制碳排放持續增加的趨勢。參加網絡研討會的專家還就歐洲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的影響、全球去碳化的方法、碳捕獲和儲存(CCS)技術、從大氣中清除甲烷,以及將核能作為能源轉型中化石燃料的替代方案等問題交換了意見。此次會議中一部分的討論議題將提交到COP26大會上,由世界領導人進一步討論。
“我們確實認為,在全球範圍內阻止碳排放的增加,並在不久的將來扭轉碳排放趨勢,是成功對抗全球變暖的必要條件。而且,如果我們採取適當的手段,也是完全可行的。”歐洲碳定價工作小組主席、法國前經濟部長埃德蒙·阿爾方戴利(Edmond Alphandéry)在開幕致辭中表示。
埃德蒙·阿爾方戴利表示:“目前全球的共同目標是從化石燃料儘快轉向低碳能源,因此我們認為碳定價是一個主要手段。”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COP21)主席法比尤斯表示,為推動全球通過切實行動實現《巴黎協定》確定的温控目標,期望COP26大會能夠實現以下四個目標:第一,全球領導人就以碳定價方式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的各項行動達成共識。第二,各國能夠就引導更多私人資本投資於應對氣候變化和綠色技術領域達成一致。第三,各國領導人一起展示通過全球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堅強決心。第四,全球領導人就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之間的相互聯繫達成共識。法比尤斯希望COP26大會能夠比《巴黎協定》更進一步,推動國際社會更多地考慮在應對氣候變化過程中涉及的社會公平問題。
法比尤斯説:“在所有期望中,碳定價是關鍵。可以確定COP26大會並不會對全球碳定價做出具體決定,但碳定價本身就是碳減排相關討論的背景和先決條件。無論COP26大會在碳定價方面達成什麼樣的成果,美國、中國和歐盟這三個世界主要經濟體都將繼續努力推動全球碳定價機制的發展,並將攜手對社會公眾和全球的政策制定者開展碳定價相關知識的普及工作。碳定價可能是我們共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最有效工具。”
能源轉型委員會主席阿代爾·特納勳爵根據該委員會的最新研究,列出了六項能夠幫助將全球温度上升控制在1.5℃以內的技術手段。這些技術手段包括在全球範圍內推動交通電氣化、減少化石燃料開採過程中的甲烷排放、推動主要工業部門的“脱碳”、停止大規模的森林砍伐,以及推動鋼鐵、水泥、航運等行業實現“脱碳”的兩項具體金融支持方案。
阿代爾·特納勳爵説,碳定價可以幫助上述部門在2050年前實現淨零排放方面發揮關鍵作用,並將有助於其在2030年之前大幅減少温室氣體排放。
阿代爾·特納勳爵指出,“研究顯示,以鋼鐵行業為例,如果有一個能夠嚴格執行的碳價格,到2030年全行業能夠減少35%的温室氣體排放,到2050年就能夠實現淨零排放。因此,我認為真正需要關注的不是作為一個普遍概念的碳定價,而是如何能夠讓那些仍持懷疑態度的部門儘快認識到碳定價的重要性,並採取切實行動” 。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財政事務部主任維特·加斯帕(Vitor Gaspar)對前面發言者的觀點表示贊同,並補充説:“全球範圍的碳定價顯然是COP26大會各項討論的基礎背景。碳定價能夠讓眾多氣候變化控制手段變得可觀察、可量化,也能夠讓各個部門更直觀地理解氣候變化對各項工作的影響,因此碳定價自然而然將成為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理想工具。”
維特·加斯帕表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研究表明,即便沒有全球性的碳定價機制,如果全球主要的排放主體加拿大、中國、歐盟、印度、美國和英國能夠達成有關碳定價的協議,就足以讓全球順利實現到本世末將全球氣温升幅控制在2℃以內的目標。”他認為,碳定價應該成為此次COP26大會上各國領導人討論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基本原則。
印度前環境部長賈伊拉姆拉梅什在研討會上表示:“我對COP26大會成果的最低期待是與會各國共同確定一個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規則。只有明確了相關規則,各個國家此前作出的減少温室氣體排放國家自主貢獻承諾才能夠可報告、可核查,才能夠真正讓各國的減排貢獻透明化,讓各個國家落實減排責任。”
作為參加過多次《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的資深談判代表,賈伊拉姆拉梅什建議:“我們需要對COP26大會能夠實現的目標和不能達成的結果有一個更加現實的認識。”他指出,“人們不應該糾結於是否能夠在2050年或2060年實現碳中和這個較為遙遠的目標。因為只有少數國家才有實力實現這一承諾” 。他建議,全球領導人應該更加關注未來10~20年的目標,比如交通、能源轉型以及在戰略角度需要達成哪些國際協議。他還期望國際社會能夠對生物多樣性和氣候變化之間的相互作用達成共識,並進一步推動更多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國際合作。他認為這一點至關重要。
部分與會者同意賈伊拉姆拉梅什的觀點,即人們應該更加關注2030年前有希望實現的近期目標,認為COP26大會就這些近期目標的討論更有可能產生成果。
與會各方對碳定價的重要性和積極影響達成共識的同時,也在一些方面表達了不同意見。來自歐盟傳統市場與來自印度、巴西等新興市場的參會嘉賓,對歐盟碳邊界調節機制的認識就有較大分歧。來自歐盟的嘉賓認為,歐盟碳邊界調節機制只是調整不同市場產品競爭力的工具,並有望為推動低碳技術應用產生激勵。而來自新興市場的與會者,如印度的官員則認為歐盟的碳邊界調節機制很明顯是一種貿易保護主義工具。
參與會議的《金融時報》首席經濟評論員馬丁·沃爾夫指出,碳邊界調節機制肯定會影響不同國家產品的競爭力。他警告説,如果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這個問題上都變得更加強硬,碳邊界調節機制未來可能會引發新的貿易戰。
關於成功應對氣候變化所需的全球領導力,國際金融論壇(IFF)副理事長兼秘書長、世界銀行和新開發銀行前副行長祝憲指出,全球需要制定一個可接受的時間框架和各部門的明確目標,以確保不同國家的温室氣體減排承諾能夠真正落實,特別是在排放密集型領域。
祝憲表示,全球正在面臨能源短缺甚至能源危機,國際社會需要更強有力的領導力,為世界經濟提供負擔得起並且可靠的替代解決方案。他補充説,強有力的領導力能夠在能源轉型過程中,防止因為只考慮解決眼前的能源短缺問題而走上開發化石能源的老路。
祝憲還表示,COP26大會應該考慮如何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資金,促進低碳技術的發展和創新。他説:“當然,推動技術發展和創新應該由私營部門和商業團體主導推動,但政府也要發揮應有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技術的商業化和實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