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行業分類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保險產品按照保險標的來分類,可以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
保險分類
資料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二、保險行業發展現狀
1、總資產規模
我國保險行業總資產規模持續增長,據中國銀保監會數據,2021年中國保險行業總資產規模達24.89萬億元,同比增長6.8%。
2012-2021年中國保險行業總資產規模情況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2、資金運用餘額
2012年保險資金運用餘額僅6.9萬億元,2021年達23.23萬億元,2012至2021年期間年複合增長率為14.4%。
2012-2021年中國保險資金運用餘額及增速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保險資金配置仍保持以固定收益類資產為主、多元化配置的結構。其中,債券90683億元,佔比39.04%;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29505億元,佔比12.70%;銀行存款26179億元,佔比11.27%。
2021年中國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結構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3、原保費收入
保險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數據顯示,我國保險業原保費收入從2015年的2.43萬億元逐步增長至2020年的4.53萬億元,2021年有所下降,為4.49萬億元,同比減少0.88%。
2015-2021年中國保險業原保費收入及增速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2021年,財產險原保費收入為11671億元,佔總比重的25.99%;人身險原保費收入為33229億元,佔比74.01%。
2021年中國保險業原保費收入結構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4、保單件數
從保單件數上看,2019-2021年,我國保險業的保單件數分別為495.4億件、526.3億件和489億件。
2019-2021年中國保險業保單件數變化情況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5、原保險賠付支出
近年來,我國保險業原保險賠付支出持續穩定增長,2021年全年中國保險行業原保險賠付支出達到15609億元,同比增長12.2%。其中,財產險的原保費支出為7688億元,佔比49.25%;人身險的原保費支出為7921億元,佔比50.75%。
2015-2021年中國保險業原保險賠付支出及增速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2021年中國保險業原保險賠付支出結構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6、業務及管理費
業務及管理費方面,2015至2020年,我國保險行業業務及管理費由3336.7億元提升至5728億元,CAGR為11.4%,2021年減少至5225億元,同比下滑8.8%。
2015-2021年中國保險行業業務及管理費變化情況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7、淨資產
2020年中國保險行業淨資產為27525億元,同比增長10.95%。2021年全年,中國保險行業淨資產達到29306億元,較2020年增加1781億元。
2019-2021年中國保險行業淨資產變化情況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相關報告:華經產業研究院發佈的《2022-2027年中國保險行業市場運行現狀及投資規劃建議報告》
三、保險行業政策梳理
2017年,原保監會下發《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簡稱“134 號文”),監管政策開始收緊。2017年10月1日,中短存續期產品幾乎全部下架,行業增長勢頭開始放緩。2017年後,國家開始強調保險要回歸本源,強化保險保障功能。2021年12月30日銀保監會印發《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II)》,正式確認“償二代二期”監管規則與實施方案。償付能力新規將於2022年1季度起正式實施。監管政策進一步加強。
2013-2021年中國保險行業相關政策
資料來源:中國銀保監會,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四、保險行業競爭格局
保險銷售渠道是指保險產品銷售的途徑和方式,有效連接客户需求和產品供給。我國保險行業銷售渠道主要分為第三方渠道和保險公司自有渠道。第三方渠道以保險經紀為主;自有渠道則包括個人代理、專業代理、銀保代理、和公司直銷等。其中,個人代理和銀保渠道構成了最主流的銷售渠道,
保險銷售渠道分類
資料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2021年上市險企淨資產合計18454億元,同比增長7%,較三季度末增長2%。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新華保險、中國人保2021年年末淨資產分別較年初增長6%、7%、5%、7%、8%,較3季末分別增長2%、3%、3%、4%和2%。
2020-2021年保險公司的淨資產情況
資料來源:各公司年報、季報,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五、保險行業發展策略
1、增強國際競爭力,積極參與全球風險治理。
我國已發展為全球第二大保險市場,但對比關鍵指標,市場發展潛力依然巨大,應更加主動融入全球市場,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一是推動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充分借鑑國際規則和慣例,發揮我國制度優勢和後發優勢,創新再保險交易組織形式,加快形成定價交易中心和交易平台場所,為我國保險業深度參與、引領全球風險治理奠定基礎。二是為跨境經貿提供全面風險保障。圍繞“走出去”戰略,為“一帶一路”沿線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風險管理服務。深化航運保險註冊制改革,提升航運保險指數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國際化,提高我國航運保險市場的全球風險管理和定價能力。三是促進特種風險全球分散。發揮“監管沙盒”的機制優勢,探索推出符合國內市場特點的巨災債券產品,構建有利於特種風險多層次、跨區域分散體系,為完善全球災害治理體系提供“中國方案”。
2、強化保險保障功能,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作為風險分散和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險在完善社會治理、釋放管理效能的現代化進程中大有可為。一是兜牢民生底線。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和貼合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的農業保險,加快完善普惠型醫療險、重症險等健康險,補齊養老、醫療、農業、責任保險等領域的短板弱項。目前,保險資管公司和養老保險公司作為投資管理人,管理企業年金組合佔比近65%;各保險機構投資超600億元,在全國20多個省建設運營了超60個養老社區項目。完善居民風險管理需求的同時,夯實共同富裕的基礎,助力居民消費擴容提質,釋放內需潛力。二是助推經濟結構調整。運用多層次風險分散渠道和風險補償機制,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保險支持。創新綠色保險,引導能源、交通、建築等傳統產業的低碳轉型,加強氣候治理、森林碳匯等領域的風險保障和管理。三是完善巨災救助和應急管理體系。豐富產品供給,深度參與災前預防、資金籌集、災後補償、恢復重建的全鏈條過程,通過市場化方式提升風險轉移和分散能力,改變政府包攬的災害管理與救助模式。
3、優化金融服務質量,加快經濟轉型升級。
保險資金週期長、規模大、來源穩,運用餘額已近23萬億元,平均久期超13年,是金融市場重要長期資金提供者。深化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是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一環。一是引入源頭活水。完善長期資產市場,緩解金融體系中資金期限錯配風險,加強與當下跨週期和逆週期政策協調配合。二是穩定社融總量。發揮保險資金集中管理的大體量優勢,發揮投資對“穩增長”的關鍵作用。保險資金已直接投資製造業、能源、科技及相關基礎設施領域4.35萬億元,投資“雙碳”相關產業上萬億元。三是改善社融結構。通過股權投資計劃、債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私募股權基金等直接融資工具,精準滿足實體企業多層次融資需求,有效補充信貸為主的間接融資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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