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健之佳健康連鎖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之佳)披露公告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72.89元/股。而這意味着健之佳登陸A股的腳步愈來愈近。那麼,目前對於健之佳而言,其在招股書中提及的包括子公司在內的違規亂象如今整頓得如何了?另外,健之佳招股書以外的違規亂象又是否一一得以有效整治?
今年有全資子公司分店收到兩次警告
除了健之佳招股書羅列的違規亂象,其實,健之佳旗下全資公司仍有不少違規行為。
廣西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的《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行政處罰決定書(梧市監處〔2020〕43號)》顯示,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因違規被處以警告。
(來源:廣西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上述處罰書,2020年5月6日,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於2020年5月6日在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檢查發現外用藥品貨架上開塞露(含甘油)(生產廠家:福元藥業有限公司,批號191259,包裝:每支20毫升,每盒30支)已拆封銷售,剩餘26支。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上述藥品拆零銷售未設置拆零銷售專櫃或專區,未能提供《藥品拆零銷售記錄》。
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5月8日對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2020年5月12日,根據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事實,執法人員對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的受委託人XXX進行詢問調查,XXX提供了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的《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授權委託書》、身份信息等資料,承認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對上述開塞露拆零銷售未放置拆零專櫃或者專區、無拆零銷售記錄。
根據上述事實和證據,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經營活動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一百六十一條第六項“拆零銷售的藥品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或者專區”、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三項“做好拆零銷售記錄,內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銷售數量、銷售日期、分拆及複核人員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應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建立健全藥品經營質量管理體系,保證藥品經營全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旺城廣場分店改正違法行為,並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警告。
另外,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的《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梧市監處〔2020〕33號》顯示,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因違規被處以警告。
(來源: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該處罰決定顯示,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於2020年4月15日在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檢查中發現,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於當日09:54:34售出2盒阿卡波糖膠囊處方藥(小票號66567474,小票上顯示:批號:190804,廠家:四川綠葉製藥股份),該處方藥銷售時執業藥師不在崗,處方未進行審核,未按照規定保存處方或者其複印件。執法人員現場就上述問題對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出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梧市監責改[2020]21-8號)。
2020年4月16日,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涉嫌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進行立案調查。
2020年4月17日根據對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事實,執法人員對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受委託人XXX進行詢問調查,XXX提供了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的《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處方藥銷售記錄》、《授權委託書》、身份信息等資料,承認上述阿卡波糖膠囊處方藥銷售時未經執業藥師審核處方、未存留處方單。
根據上述事實和證據本局認定,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經營活動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銷售藥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二)處方審核、調配、核對人員應當在處方上簽字或者蓋章,並按照有關規定保存處方或者其複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應當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建立健全藥品經營質量管理體系,保證藥品經營全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梧州新興分店改正違法行為,並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警告。
根據健之佳招股書,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簡稱廣西健之佳)為健之佳全資子公司,主要業務為醫藥零售。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全年,廣西健之佳淨虧損599.67萬元,今年上半年淨虧損23.10萬元。
(來源:健之佳招股書)
曾有全資子公司售賣假藥、劣藥被查處
上述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簡稱廣西健之佳)除了今年有兩家分店收到罰單外,其曾因售賣劣藥、假藥而被查處。
根據南食藥監藥罰[2016]35號,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於2014年10月13日購進的中藥飲片荷葉(批號:140901),經檢驗,其【含量測定】項檢驗結果為0.031%【標準規定:按乾燥品計算,含荷葉喊(C19H21NO2)不得少於0.070%】,不符合規定。
(來源:廣西南寧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上述批次藥品為劣藥。上述批次藥品已進行銷售,產生了違法所得。該公司未違反《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的上述中藥飲片荷葉是劣藥,沒收違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另外,根據南食藥監藥罰〔2017〕86號,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銷售的苦丁茶(批號:161201),經檢驗不合格,判定為假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廣西健之佳藥店連鎖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來源:廣西南寧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近四年罰款萬元以上違規高達14起
根據健之佳招股書,包括健之佳以及旗下子公司,近四年來,被罰款萬元以上的違規案件就高達14起。
(來源:健之佳招股書)
2020年9月4日,重慶健之佳健康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鴛鴦路店因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被重慶兩江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1萬元。
2020年4月11日,玉溪健之佳健康藥房有限公司二小區分店銷售眾生丸,違反《中華人
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被玉溪市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萬元。
2019年9月9日,四川福利大成華區建設路藥店銷售燕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被成都市成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39萬元。
2019年8月23日,健之佳文山在水一方分店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被文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30,588.20元罰款。
2019年8月23日,健之佳文山杏林小區分店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被文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27,689.80元。
2019年4月26日,四川福利大因當事人推銷商 品附帶贈送的贈品未明示有關信息,被成都市青羊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2萬元。
2019年3月28日,連鎖藥房因藥師不在崗銷售處方藥,被昆明市五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萬元。
2018年9月7日,連鎖藥房因藥品陳列不符合規定,被安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萬元。
2018年5月25日,四川健之佳福利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武侯區黌門街藥店因藥師不在崗銷售處方藥,被成都市武侯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處於罰款12,500元。
2017年11月14日,四川福利大因力菲人蔘氨基酸口服液產品標籤不符合規定,被成都市青羊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罰款 15,000 元,沒收違法所得6,631.2 元。
2017年6月19日,連鎖藥房因未嚴格按照規定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經營,被臨滄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萬元。
2017年4月17日,連鎖藥房黃土坡馨悦尚居分店因在店內發佈未經審批藥品廣告和處方類藥品廣告,被昆明市五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20萬元。
2017年3月23日,綿陽健之佳因愛司盟左旋肉鹼膠囊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被綿陽市食品
藥品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 50,000 元,沒收違法所得1,276.24 元。
2017年1月16日,連鎖藥房因未嚴格按照規定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經營,被臨滄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款1萬元。
以上招股書所成列的違規累計被處罰達79.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