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銀行、700多款理財產品,提前終止“合約”

多家銀行、700多款理財產品,提前終止“合約”!為什麼?合理嗎?

近一段時間,有一些投資者接到了銀行的通知,説自己購買的理財產品,明明合約沒有到期,卻被提前終止。記者瞭解到,今年以來,提前終止的銀行理財產品已經超過700款。銀行提前終止理財產品的原因是什麼呢?

多家銀行、700多款理財產品,提前終止“合約”

數據顯示,從2018年初到2020年10月20日,共有1618款銀行理財產品提前終止,其中,僅2020年,就有785款產品提前終止合約,涉及多家商業銀行。

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提前終止部分理財產品,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資管新規。按照2018年發佈的資管新規的要求,所有理財產品都需要轉換成淨值型理財產品。今年以來,銀行開始加快清退非淨值型理財產品。截至2020年6月末,淨值型銀行理財產品存續規模約為13.24萬億元,同比增長67%,佔全部理財產品存續餘額的53.82%,銀行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進度過半。此外,資金成本也是銀行考慮的一個方面。

多家銀行、700多款理財產品,提前終止“合約”

普益標準研究員 於康:存續老產品定價較高,該部分產品大多仍存在“剛性兑付”現象,而當前市場利率維持較低水平,新增投資品收益下行,容易出現成本與收益倒掛的現象。出於資金成本控制考慮,部分銀行適時採取了終止高收益產品運作方案。

對於銀行單方面提前終止理財產品是否合法合規,業內人士表示,這需要看理財產品説明書裏,是否對產品提前終止有相關約定。目前看來,過去發行的理財產品,絕大多數都有這一條款。

多家銀行、700多款理財產品,提前終止“合約”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財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王增武:如果產品設計結構中,有贖回的條款,當然是合規的、合理合法的,如果沒有這個條款和客户協商,客户同意,也是合規的,過往也有這樣贖回的,有些是自動贖回的,比如產品收益超過一定收益率層次也可以贖回。

【來源:央視財經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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