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深圳,記者 周曉雅)訊,昨日晚間,中期協發佈《期貨風險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 《指引》),並就此向各期貨公司及風險管理公司徵求意見。
據中期協介紹,今年上半年協會便啓動起草工作,在廣泛徵求行業意見基礎上制定了《指引》,旨在明確各類業務主體責任、強化制度建設、加強實踐指導,切實把好風險防控關。歡迎社會各界對《指引》提出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2021年11月5日。
此前,期貨風險管理公司內部控制建設主要依據是《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業務試點指引》相關章節及一系列自律通知的要求。中期協表示,此前準則對促進期貨風險管理公司內部管理、建立自我約束機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於內容相對原則,且對各類業務內部控制的要求較為分散,其針對性和指導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從近年風險管理公司的發展情況來看,今年上半年行業整體利潤已經超過10億元,且頭部效應顯著,利潤排名前三、前五的公司利潤在全行業中的佔比分別為54%和68%。不過,今年以來,國內大宗商品價格持續上漲,影響經濟運行和企業生產經營,風險管理公司在日常經營中也面臨着一定的市場風險,對其內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突出風險管理公司交易商屬性等四大原則
總體來看,此次《指引》以突出風險管理公司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的交易商屬性、發揮服務市場套期保值功能、規範公司合規經營、增強風險防範能力為原則。
對風險管理公司的要求主要聚焦在三個方面:
一是引導期貨風險管理公司搭建內部控制體系框架,按照內部控制環境、風險管理、控制活動、信息管理、內外部監督等五大要素,構建分工合理、權責明確、相互制衡、有效監督的內部控制體系。
二是突出提供風險管理服務的交易商屬性,以客户的實際需求為導向,充分發揮自身在期貨及衍生品方面的專業優勢,設計個性化的套期保值方案,按照科學的模型估值定價。公司要合理利用期貨、期權等工具,有效對沖自身風險,確保各項業務的風險敞口在規定的限額內。
三是聚焦期貨風險管理公司的主要業務控制活動,按照期現類業務、場外衍生品業務、做市業務和倉儲物流業務四大類型,針對各類業務開展過程中不同的風險點,提出具體的控制措施。
對照券商和基金公司完善要求
具體來看,此次《指引》共五章六十一條。其中,通過對照《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指引》完善風險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中的相關要求,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結構、組織架構、文化理念等控制環境,以及內控的監督評價規範。
比如,《指引》中要求風險管理公司內控架構建立三道防線,一是建立業務部門一線崗位的第一道防線,依據崗位職責落實各類業務執行中的風險管理和合規要求:建立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制衡、監督的第二道防線,通過設立風控合規部門或崗位,對業務開展情況進行風險監測和合規審查;三是建立獨立的部門或崗位實施全面監督的第三道防線,對各類業務部門、各分支機構、各崗位的內控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此外,風險管理公司目前開展的業務主要有期現類業務、場外衍生品業務、做市業務和倉儲物流業務,各類業務特點,《指引》細化具體控制措施。比如,開展期現類業務應當以客户的實際需求為導向,加強對涉及的標的品種和相關策略的管理;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應當加強定價和估值管理以防止風險計量失當;開展做市業務應當符合交易所的相關規則,完善策略測試、系統配置以及應急事件的處理;開展倉儲物流業務應當建立完善的倉儲物流管理體系,規範貨物出入庫、巡庫等方面的流程以及安全管理。
另外,《指引》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中規定的內控要素,構建內部控制體系框架,主要包括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五類要素。
事實上,自2012年試點以來,期貨公司風險管理業務正不斷髮展壯大,在服務實體企業風險管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近日召開的第三屆(2021)中國大宗商品金融服務創新峯會上,中期協副會長王穎曾表示,今年上半年,風險管理行業整體利潤超過10億元,頭部效應顯著,部分公司已形成了特色化、專業化經營特點。其中,利潤排名前三、前五的公司利潤在全行業中的佔比分別為54%和68%,同比分別提高了12%和13%。
從業務量來看,相比於證券機構,風險管理公司商品類場外業務持倉名義本金在近年來顯現出逐漸增長的趨勢,並且品種範圍更多集中在貴金屬以外的大宗商品領域,產品和服務更貼近實體企業的風險管理需求。
中期協法律委員會主任陸文山提出,國內期貨市場要打造一個具有綜合服務功能的、多層次的協同平台,無論是市場的構架,還是制度的建設,都需要跳出現有的立法思路、市場思路。“當前如何優化資源配置、為產業鏈提供高效率的服務,都是我們面臨的重要命題。完善市場體系的建設除了需要產品體系更加豐富,機構體系的發展壯大與基礎設施體系也要跟上,使整個市場有良性發展的保障,能夠規範有序地運行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