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遭監管部門處罰 萬香科技IPO存環保風險
正在衝刺創業板的萬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香科技”),是一家以香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為主業的高新技術企業。《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下稱“報告期”),萬香科技存在業績過度依賴出口、屢遭行政處罰等問題。此外,萬香科技招股書未披露報告期內遭受海事行政處罰信息,其信息披露或存瑕疵。
多產品銷量奪冠背後市監抽查發現“不合格”
招股書顯示,萬香科技生產的產品主要作為配製香精的原料或直接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應用於香精香料、日化、食品飲料等行業。經過二十年發展,萬香科技已成為我國香料行業的知名企業,產品覆蓋全球六大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國際香料行業中佔有重要地位,具有良好的品牌效應。
萬香科技在招股書中稱,根據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出具的證明,2017年-2019年,萬香科技及其子公司出口銷售的龍涎酮、二氫茉莉酮酸甲酯、左旋香芹酮、留蘭香油等產品,在我國同類產品供應商中,產品出口銷售額和銷售量均排名第一。
值得肯定的是,經過多年的積累,萬香科技形成了具有自身特點的技術體系,研發的核心技術包括二氫茉莉酮酸甲酯生產技術、左旋香芹酮及衍生物生產技術、龍涎酮生產技術,報告期內與這些核心技術相關產品的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始終高達50%以上。此外,截至目前,萬香科技已獲得國內專利78項(其中發明專利40項)及多項核心技術,其中2018年“一種龍涎酮的製備方法”(ZL201210570892.X)榮獲第二十屆中國專利優秀獎,公司還曾主持或參與過5項行業標準和6項國家標準的制定。
但記者通過企查查系統檢索發現,萬香科技去年曾3次被淮安市有關部門檢查發現存在各種問題。其中,2020年9月29日,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查發現,萬香科技產品經專家評審,不符合Q/320804GWX08-2019《二氫茉莉酮酸甲酯(F)》企業標準和Q/320804GWX17-2019《甜橙油(5X)》企業標準;2020年9月17日,淮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查發現,“部分制度文件未蓋‘受控’章,制度建立後員工培訓需加強”;2020年2月5日,淮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查發現,萬香科技存在“食品留樣不規範,量少不全,記錄不全”的問題。
業績過度依賴出口或存國際市場風險
招股書稱,經過多年發展,萬香科技已與芬美意、奇華頓、IFF、曼氏、德之馨等國際十大香精香料公司及高露潔、寶潔、瑪氏箭牌等國際知名企業建立了穩定的業務關係,成為國內最早一批進入國際香精香料市場的企業之一。
但《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萬香科技存在業績過度依賴出口的風險。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萬香科技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82410.43萬元、110260.84萬元、115331.89萬元和56678.81萬元;與此同時,萬香科技境外銷售收入分別為62101.97萬元、82606.48萬元、78474.35萬元和38449.30萬元,佔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高達75.36%、74.92%、68.04%和67.84%,所佔比例較高。此外,萬香科技報告期內向前五大客户的銷售額佔比分別為54.17%、45.77%、44.55%和39.38%。記者發現,萬香科技前五大客户大多是國際知名企業。
為此,萬香科技在招股書中重點揭示了“國際市場風險”。招股書稱,如果未來國際政治經濟環境、我國相關產品出口政策、產品進口國或地區進口政策等因素髮生不利變化,將對公司的產品出口帶來一定影響。此外,2018年9月中美貿易摩擦加劇,由於公司產品大部分品種在加徵關税的清單內,公司對美銷售額佔比由2018年9%以上降至2019年不足4%,未來中美關係走向將影響公司對美國客户的銷售收入。
萬香科技由於境外銷售收入較高,衍生出一個值得重視的風險是,新冠疫情對該公司經營情況的影響。萬香科技招股書坦言,公司境外收入佔比較高,如果國外疫情得不到有效遏制,將對公司未來經營帶來一定的不確定。
報告期內屢遭處罰因異味遭環保部通報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萬香科技在招股書中公開披露了公司及其子公司報告期內遭受消防、海關、應急和環境等行政處罰信息,處罰次數多達10次,罰金合計逾50萬元。
耐人尋味的是,萬香科技全資子公司江蘇宏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宏邦化工”),在2018年一年內受到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隊鹽化新材料產業園區大隊(簡稱“鹽化大隊”)6次行政處罰,處罰金額累計6.1萬元,具體情況為:2月23日,因倉庫安全出口處堆放雜物佔用疏散通道,被鹽化大隊罰款0.50萬元;3月20日,因倉庫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施工或竣工消防備案,收到鹽化大隊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文件;4月3日,因倉庫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備案,收到鹽化大隊4份行政處罰文件,處罰金額合計0.60萬元。對此,萬香科技招股書稱,公司已繳納相關罰款且已經落實並通過消防驗收。相關處罰不影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持續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除消防處罰外,2019年5月24日,萬香科技因“向海關申報保税料件內銷補税時進口料件的申報價低於應申報價格”,構成申報不實違規行為,被淮安海關處以20萬元罰款;2020年1月20日,淮陰區應急管理局針對萬香科技存在的“應急器材不能滿足日常需要、有1處工藝管道未設置符合規範的明顯標識、有3台以上的安全設施、設備未能正常使用”等違法事實,處以罰款合計9.75萬元。
在環保方面,萬香科技披露了1起行政處罰。2018年7月9日,淮安市淮陰區環境保護局對萬香科技下發的“淮環行罰[2017]7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稱,萬香科技因生產過程中惡臭污染物廠界臭氣濃度超過標準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被處以罰款20萬元並立即改正。此外,萬香科技主動披露稱,報告期內曾經存在實際生產的部分產品產量超過環境主管部門批覆產能以及未經環境主管部門批覆而生產部分產品的情形,導致實際的廢水排放量及相關因子超過經批准的總量,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值得注意的是,萬香科技在揭示經營風險時重點提及了環保風險:公司合成香料生產過程伴有“三廢”排放,倘若出現處理不當或設備故障時,仍將面臨環境污染問題,或將給公司生產經營帶來不利影響。
《經濟參考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萬香科技前身淮安萬邦香料工業有限公司(簡稱“萬邦香料”)因屢屢出現異味擾民、廢氣排放污染等問題,多次被中央和江蘇省環保督察組督辦,並遭當時的環保部通報。淮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開發布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信訪問題淮安辦理情況公示(2016年8月6日)》顯示,萬邦香料夜間排放廢氣對周邊居民產生影響;《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信訪問題淮安辦理情況公示(2016年8月14日)》顯示,萬邦香料生產香精過程中廢氣污染,前期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但未有效解決,淮陰區已責令該公司停產;2016年12月14日,環境保護部對外通報的2016年10月已辦結公眾舉報情況中,萬邦香料異味擾民問題又被公開通報;公開發布的《2018年6月份淮安市重點污染源監督監測情況公示》顯示,萬邦香料因當月出現廢水超標排放情況被通報,其COD超標0.1倍;2018年10月27日,淮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的《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反饋督察情況》一文顯示,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不徹底,萬邦香料、韓泰輪胎等企業緊鄰居民區,舉報不斷。
記者發現,直到2020年8月7日,淮安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刊發的《真槍實彈整改!淮安開展重點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專項督察》一文還明確指出,淮安市政府近日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掛牌督辦問題開展專項督察,督察組先後來到漣水湖水源地、淮陰區萬邦香料等地,實地查看了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由此可見,萬邦香料相關問題直到去年還在繼續整改,但招股書未披露相關信息。
此外,萬香科技還存在未披露報告期內曾遭受海事行政處罰信息的問題。2017年2月22日,上海市浦東海事局根據《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針對萬邦香料“未按規定向海事部門辦理污染危害性貨物申報”行為,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上述問題,記者致電致函萬香科技採訪,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有回覆。針對萬香科技存在的其他問題,本報將持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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