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事關你的“錢袋子”,今年這些金融新規趕快了解一下

由 酒書端 發佈於 財經

理財邁入“真”淨值時代、個人徵信數據不能被濫用了、小微企業迎來了“新年紅包”、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更規範了、意外險價格更合理了、網上買保險銷售誤導將減少……

時間掀開新的一頁,一系列事關你我“錢袋子”的金融政策新規,也伴隨着2022年的到來,迅速上線。

這些新規與民生息息相關。記者梳理發現,新規涉及資管產品、徵信、互聯網貸款、互聯網人身險、意外傷害險等領域。

它們將具體如何影響你我的生活?一起來看!

理財邁入“真”淨值時代

3年過渡期結束,資管新規自2022年起開啓新篇章,中國資管行業迎來更加規範發展的新時期。這意味着,理財產品正式跨入“真”淨值化管理時代。

隨着銀行理財邁入“真”淨值時代,銀行理財產品不再承諾保本保收益。對投資者來説,一方面,在選取銀行理財產品時應充分考慮自身風險偏好和流動性需求,不要一味追求收益而忽略自己對於風險的承受能力。

另一方面,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應看清合同條款具體內容,以免造成決策的失誤。同時,因為存在市場波動、淨值波動的風險,投資者需要關注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如果仍碰到許諾剛兑的理財機構,那就要格外小心了。

個人徵信數據不能被濫用了

《徵信業務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此,徵信行業的市場化、法治化和科技化向前邁一大步。

辦法要求,信用信息採集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不得過度採集;採集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並明確告知信息主體採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徵信機構要對信息來源、信息質量、信息安全、信息主體授權等進行必要的審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於合法、正當的目的,並取得信息主體的明確同意授權,不得濫用,等等。

這是對個人數據和信息主體權益的保護。隨着徵信環境持續改善,過去一些嚴重擾亂徵信市場秩序,並對社會信用環境建設造成危害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會得到整治。比如,此前出現一些以“徵信修復”“徵信洗白”等名義招攬生意的機構和個人,大肆宣傳可刪除信用報告中的不良信息,指使信息主體委託其辦理徵信投訴、舉報等事項,從中漁利。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維護自身權益,遠離“徵信修復”“徵信洗白”等行為的侵害。

小微企業迎來了“新年紅包”

中國人民銀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兩項直達工具接續轉換。

一是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轉換為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金融機構與企業按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貸款還本付息。從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銀行按照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增量的1%提供資金,按季操作,鼓勵持續增加普惠小微貸款。

二是從2022年起,將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併入支農支小再貸款管理。原來用於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4000億元再貸款額度可以滾動使用,必要時可再進一步增加再貸款額度。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可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支小再貸款優惠資金支持。

對於小微企業而言,這無疑是新年的一個大“紅包”。此次轉換為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持續時間更長,給小微企業吃下一顆“定心丸”。同時,突出對增量支持,按餘額增量的1%提供資金,以正向激勵引導銀行增加對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提高支持政策的效用。

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更規範了

《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新發生業務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要求,允許存量業務自然結清。

通知指出,地方法人銀行不得跨註冊地和異地分支機構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銀保監會其他規定條件的除外。

近年來,個別地方性銀行利用互聯網技術拓展業務區域,嚴重偏離定位,盲目無序擴張,帶來較大風險隱患。互聯網貸款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風險管理不審慎、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充分、資金用途監測不到位等問題。

通知的實施將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安心的消費環境。通知也充分體現了保障長尾客户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連續性的導向。從長遠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進一步規範,將強化對實體經濟發展和消費升級的支持力度,不斷滿足小微企業和居民日益增長的融資需求。

意外險價格更合理了

《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將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建立了與賠付情況掛鈎的產品定價調節機制,完善意外險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通過完善精算制度、建立定價回溯與調整機制、規範費率浮動等,進一步保護消費者權益;按產品披露意外險相關信息,進一步強化了信息披露力度;引導降低意外險佣金費用水平,進一步規範意外險市場秩序;明確意外險經營管理的“負面清單”,列明九類禁止性行為,包括強制搭售、捆綁銷售等,同時對負面清單中的行為,強化監管問責力度。

這也意味着,一方面,意外險的產品費率將更加科學。與賠付情況掛鈎的費率調節機制的建立,將逐步淘汰賠付率過低、定價明顯不合理的產品,使意外險價格充分反映歷史數據、行業經驗和市場供求關係。消費者將實實在在獲益。

另一方面,佣金費用率更加合理。意外險賠付率等經營信息分階段的公開披露和佣金費用率備案制度的實施,有助於推動保險公司合理支付佣金費用,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外,意外險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通過銷售行為“負面清單”以及強化監督問責,過去一些搭售和捆綁銷售、銷售誤導等突出問題將得到有效遏制,進一步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網上買保險銷售誤導減少

《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機構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不符合有關條件的主體和產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過互聯網渠道經營。通知的一大核心要點,是明確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經營條件,同時細化了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人身保險業務所需技術能力、運營能力和服務能力。

對於消費者來説,通知進一步強化對互聯網人身保險消費者的保護。

具體來看,在經營主體方面,對保險機構技術能力、運營能力和服務能力提出明確要求,重點解決消費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頁面、找不到投訴入口、退市產品查不到保單、買的快退的慢等服務問題。在產品開發方面,從源頭上規範了首月“0”元、長險短做等銷售誤導問題,以及退保高扣費、健康告知晦澀難懂等投訴集中問題。在改進監管方面,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引入社會監督,重點監管互聯網人身保險產品定價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