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華昌(300278.SZ)公告,2021年11月18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十堰中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疊加實施規範類退市風險警示。
2021年12月31日,十堰中院裁定華昌達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並終結華昌達重整程序;公司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湖北金衞(十堰)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專項法律意見書》。根據《上市規則》第10.4.14條的規定,公司已於2022年1月6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規範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2022年1月1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公司撤銷規範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
此外,因公司2020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公司2020年度期末淨資產為負,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實施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此次雖撤銷規範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但公司觸及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保持不變,公司股票交易仍保持退市風險警示狀態,公司股票簡稱仍為“*ST華昌”,股票代碼仍為“300278”,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仍為20%,無需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