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李海媛)為進一步健全公司債券承銷報價內控機制,壓實承銷機構的報價管理責任,保證債券承銷質量,維護行業良性生態,12月25日,中證協發佈公告稱,就《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規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行業意見。
公告內容指出,公司債券低價競爭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影響承銷機構執業質量,歷來備受社會關注。為此,中證協就規範公司債券承銷報價等事宜進行了全行業調研。根據97家承銷機構調研反饋結果顯示,半數以上的承銷機構已建立公司債券承銷報價內部約束制度;接近半數的承銷機構已設立公司債券承銷報價內部約束線;存在承銷報價內部約束制度或內部約束線的公司低價競爭行為較少出現。總的來看,行業重視承銷報價並就報價進行內部制度約束是主流。順應這一客觀實際,中證協在充分徵求固定收益委員會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此次的《徵求意見稿》。
據悉,此次的《徵求意見稿》內容變化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提出承銷機構建立內部報價約束制度的總體要求;二是明確承銷報價內部約束制度的構成要素;三是明晰承銷機構實施報價約束的決策程序、報送要求和外部監督安排;四是將承銷報價內部約束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納入協會自律檢查範圍;五是承接新《證券法》修改,調整了部分條款內容。
此外,中證協還表示,下一步將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修訂稿,並在履行相關規定程序後發佈。同時,也將啓動《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辦法(試行)》的修訂工作,擬通過調降承銷規模指標分值、增設低報價扣分指標等方式,多措並舉遏制低價競爭,引導承銷機構由“數量競爭”向“質量競爭”轉變,推動構建良性市場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