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5日訊 深交所網站昨日公佈關於不予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甬生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
中國證監會收到深交所報送的關於鑫甬生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意見及公司註冊申請文件。經依法對深交所審核意見及鑫甬生物註冊申請文件進行審閲,中國證監會關注到鑫甬生物核心產品、募投項目、主要原材料均涉及“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且無法提出有效的壓降方案;信息披露存在嚴重錯誤。
鑫甬生物存在的以上情形,與《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7號)第十三條、第三十三條相關規定不符。根據《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7號)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依法對鑫甬生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作出不予註冊的決定。
鑫甬生物是專業從事丙烯酰胺類單體和聚丙烯酰胺功能高分子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設立以來,公司長期深耕於精細化工領域,始終致力於丙烯酰胺類單體和聚丙烯酰胺功能高分子產品的應用研究,為下游行業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
鑫甬生物原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625萬股,全部為新股發行,新股發行數量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鑫甬生物原擬募集資金3.40億元,用於年產5萬噸精細化學品及環保型水處理劑項目。
鑫甬生物此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中天國富證券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方蔚、趙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