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ST基礎預計增加全年歸母淨利18.64億元,發生了什麼?

  中新經緯9月26日電 26日晚間,ST基礎(海南機場設施股份有限公司,原“海航基礎”)公告稱,根據海南金海灣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與海口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補充協議》,確定公司子公司股權轉讓所涉及的南海明珠島二期土地應補繳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税費合計6.25億元。

  ST基礎表示,此次土地出讓金成本確定後,擬衝回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税費合計20.05億元,預計增加公司2022年合併報表歸母淨利潤18.64億元,列支非經常性損益

V觀財報|ST基礎預計增加全年歸母淨利18.64億元,發生了什麼?

  來源:ST基礎公告

  資料顯示,ST基礎是海航集團旗下專注於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的企業集團,成立於1993年5月,業務範圍包括地產、機場、物業、免税、酒店、工程建設等,下屬成員企業過百家。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ST基礎營業收入持續下滑。2018年至2021年,ST基礎分別實現營業收入為116.56億元、115.26億元、63.15億元、45.25億元,同期歸母淨利潤分別為18.85億元、-12.13億元、-77.37億元、4.63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9月22日晚間,ST基礎公告稱,因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和關聯擔保,公司及8名相關責任人等被證監會給予警告,合計被罰款550萬元。

  具體來看,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海航基礎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海航集團通過“海航集團-事業部/產業集團-單體公司”三層管理結構實際管理下屬公司,在財務上施行全集團一體化、垂直化、三層式控制及管理;在資金上施行現金流一體化管理,資金由海航集團統一調撥。海航基礎屬於前述“單體公司”,在財務資金管控方面缺乏獨立性,其與相關關聯方的資金往來、簽署對外擔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團組織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導致海航基礎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和關聯擔保。

  證監會表示,本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法,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針對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的公司的上述行為,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海航基礎給予警告,並處以130萬元的罰款;對魯曉明(時任董事長)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的罰款;對陳德輝(時任裁兼董事)、邢喜紅(時任財務總監)、黃翔(時任監事長)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

  針對2020年7月至12月未及時披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行為,證監會決定:對海航基礎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的罰款;對魯曉明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的罰款;對陳德輝、邢喜紅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的罰款。對尚多旭(財務總監、董事)、劉騰鍵(財務總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的罰款;對範寧(董事)、許惠才(時任副總裁)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的罰款。

  上述罰款總計550萬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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