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受託人精神也一直是我們民族古往今來最鮮明、最崇敬的品格之一。信託歷經幾百年發展,模式千變萬化,但受託人在信託法律關係中的中心地位始終未變。信託公司要實現高質量發展,關鍵是要圍繞受託人的中心地位建設良好受託人文化。”12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黃洪在2020年中國信託業年會上説。
近年來,信託業努力拓展信託業務,積極按照信託業務規律完善公司治理、內控機制、業務流程和激勵約束機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與此同時,全行業仍然存在受託人文化不成熟、受託人職責不清晰、受託人定位有偏離等問題,制約行業高質量發展目標的實現。
黃洪認為,當前信託公司還需要提升四個能力。
一是提升全面風險管理能力。探索構建與信託業特點相匹配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從產品設計、產品營銷、盡職調查、信息披露、風險揭示、投後管理等全流程增強受託管理能力,消除受託履職瑕疵,將風險與收益切實讓渡給投資者,實現“賣者盡責”基礎上的“買者自負”。強化權力制衡和監督,公司管理上要重點加強對大股東和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制衡監督,內控機制上要重點加強中後台部門對前台業務部門的制衡監督。要優化激勵約束機制,從制度上防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二是提升專業化資產管理能力。信託業作為資產管理行業的一員,未來要在資產管理行業中佔有一席之地,必須提高資產管理能力的專業化水平。提升資產管理能力必須要與產業發展緊密融合,結合自身資源稟賦聚焦少數行業精耕細作。要加速選拔和培養具有產業背景的專業團隊,提高整體投研水平,強化資產識別、獲取、評判和管理能力。在此基礎上,發揮信託公司投融資兼備的制度優勢,為企業提供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金融需求場景下的綜合金融解決方案,走專業化、精細化道路。
三是提升綜合化管理服務能力。近年來信託公司財富管理業務迅猛發展,今後還有廣闊空間,是信託公司未來重要的增長點。信託公司拓展財富管理業務的關鍵,在於具備根據委託人需求提供一攬子、一站式綜合管理服務的能力。要具備產品設計能力,能夠設計滿足委託人需求的組合產品投資策略;要具備資源整合能力,整合各類資產供給渠道滿足委託人的資產配置需求,整合法律、税務、企業治理、跨境投資等資源和服務滿足委託人的綜合需求。在提供財富管理服務的基礎上,挖掘拓展為委託人提供財產傳承、財產保管、執行監督、結算清算等服務信託業務的機會,進一步豐富綜合管理服務的內涵。
四是提升信息科技支撐引領能力。近年來隨着金融科技的廣泛應用,金融行業的服務模式和管理模式都發生了深刻變化。信託公司要深入研究應用金融科技,強化科技賦能,加快補足金融科技短板。要堅持業務導向和需求導向,深化自主研發、自主設計、自主管理能力,在客户管理、投資決策、運營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加大科技投入,深層次地對各類業務模式、運營方式、產品服務進行改造和重塑,提升服務效率,降低成本,改善客户體驗,提升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力,為公司轉型發展提供強大支撐和引領。(經濟日報記者 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