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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中證君獨家獲悉,今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下發《關於規範保險公司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業務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通知》)。
“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通俗來講,就是今年“遍地開花”、紛紛上線的“惠民保”類保險產品。
隨着徵求意見稿的下發,“惠民保”新規呼之欲出。
從三方面規範
《通知》包括三大方面的內容。
一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服務民生保障。
保險公司開展定製醫療保險業務,應遵從商業保險經營規律,市場化運作。按照經營可持續、風險可控的基本原則,合理制定保障方案、科學確定責任範圍。
保險公司開展定製醫療保險業務,應因地制宜,保障方案體現地域特徵,契合參保羣眾實際醫療保障需求。鼓勵將目錄外醫療費用納入保障範圍,滿足參保羣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保障需求。
定製醫療保險產品的設計開發和管理應嚴格遵守監管制度。應基於必要的歷史數據,結合當地特點,合理預估參保人數規模,做好保費測算和費率釐定,科學確定價格。保險公司應在承保前向屬地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報告保障方案。
二是強化可持續經營開展專業服務。
保險公司應對定製醫療保險業務進行合理的風險評估和清晰的分析判斷。應健全完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專業能力建設,運用科技手段有效管控不合理費用,提升運營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服務效率,增強風險控制能力。
保險公司開展定製醫療保險業務,應具備穩定、專業、規範的服務能力,並具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系統,以滿足參保人對醫療保障服務的持續性需求。應通過具備資質的互聯網平台接受在線投保,並遵守互聯網保險的相關規定。通過第三方合作機構提供特藥等服務的,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保險公司開展定製醫療保險業務,應嚴格履行產品説明義務,做好風險提示。對保障期間、保障責任、責任免除、理賠流程等關鍵信息進行如實、充分告知。應暢通諮詢投訴渠道,建立完善的理賠回訪制度及投訴處理機制,維護參保人利益,並依法依規保護參保人信息。
三是壓實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為。
各保險總公司對定製醫療保險業務負管理責任,分支機構的保障方案和承保產品須報經總公司審核同意,並取得總公司的授權書、精算意見書和法律意見書。總公司應加強管理,明確要求,嚴格規範業務流程。應指導和督促分支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做好應急預案,完善內部問責機制。
屬地銀行保險監管部門應加強定製醫療保險項目的統籌,加大日常監管工作力度,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市場秩序,重點查處以下違規行為:保障方案缺乏必要的數據基礎;未按規定使用備案產品或未及時報告保障方案;參與惡意壓價竟爭;違規支付手續費;誇大宣傳、虛假承諾、誤導消費者;拖賠惜賠;利用不正當手段套取、騙取醫療保險基金;冒用政府名義進行虛假宣傳;泄露參保人信息或擅自用於其它用途等。
鼓勵保險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律組織作用,組織參與屬地保障方案擬定等相關工作,引導保險公司依法合規開展業務,促進定製醫療保險項目穩定健康發展。
“惠民保”一下子火了
在監管部門醖釀相關規範性文件背後,是各地“惠民保”的圈粉。
幾十塊錢保一年,最高保額上百萬。今年以來,多地紛紛推出“惠民保”,因價格低、投保門檻低及保額高等“高性價比”特點,吸引大批投保者。目前,推出“惠民保”產品的城市已有數十個。
來源:某“惠民保”產品
來源:某“惠民保”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