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券商入股的中證信用無實控人 將投資業務收入列報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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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2021年1月27日,深交所官網顯示,中證信用增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證信用”)更新了招股書。
據悉,中證信用擬募集資金15.09億元,其中3.09億元用於基於全信用價值鏈的智能風控體系及信用服務雲平台建設項目、9億元用於支持普惠金融項目、3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招股書顯示,中證信用成立於2015年,是一家綜合信用服務機構。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證信用營業收入分別為8.21億元、11.37億元、11.49億元、7.31億元,淨利潤分別為2.66億元、3.61億元、3.85億元、2.79億元。
中證信用營業收入中包含大比例的投資業務收入,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其投資業務收入分別為4.63億元、5.26億元、5.31億元、3.30億元,主要由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構成,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6.39%、46.26%、46.21%、45.14%。
深交所就中證信用將投資業務收入作為營業收入列報提出問詢。
中證信用表示,投資能夠為中證信用主營業務提供堅實的保障,因此將投資業務收入作為營業收入列報具有合理性。
GPLP犀牛財經注意到,中證信用共有35名股東,卻“默契地”沒有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東,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股權結構較為分散。
招股書顯示,中證信用股東多為券商,第一大股東為東吳證券,持有4.91%股份;第二大股東為新洹資本,持有4.86%股份;第三至第十大股東分別為橫琴中科、中泰證券、太平洋人壽、人保、人保資產、天圖創業、前海金控和國元證券,均持股4.36%。
多名券商股東引起了深交所關注。深交所就中證信用的日常運營、人事任命、重大決策等方面是否由11名證券公司股東實際聯合控制、是否存在為11名證券公司股東或其餘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情況,是否存在通過實際控制人認定規避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發出問詢。
中證信用表示,11名證券公司股東不存在提出相同議案的情況,未簽署一致行動協議,不存在在公司的經營決策中採取一致行動的情況。並表示其不存在為11名證券公司股東或其餘股東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情況。
但是,中證信用也非與證券公司股東完全“避嫌”。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證信用存在向關聯方天圖投資提供增信服務的情形,同時中證信用認購了其發行的公司債券,另外,中證信用還向關聯方安信證券租用辦公場地。
另外,中證信用經營性現金流波動較大,分紅不間斷。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證信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3.89億元、0.64億元、-1.87億元、0.10億元;現金分紅分別為2.46億元、1.83億元、1.83億元、2.29億元,合計佔淨利潤的比例為65.14%。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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