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科技欺詐發行案的板子,終於打到了實控人身上。
日前,證監會官網公佈對藍山科技實控人譚澍、Zhao Ruimei(趙瑞梅)及其他4名相關方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譚澍和趙瑞梅母子合計被罰700萬元,並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指出,譚澍、趙瑞梅組織、策劃、指使、實施相關財務舞弊行為,導致藍山科技2017-2019年年報財務數據虛假,累計虛增收入8億餘元,虛增利潤8000餘萬元。時任市場部經理、生產部經理、生產部副經理、研發部經理等均參與其中,4人均被處罰50萬元。
此次罰單落地之前,藍山科技已因財務造假+欺詐發行,被監管處以400萬元的罰款,一眾中介機構也均被處罰。證監會指出,新三板公司應敬畏市場規則,切勿“帶病闖關”,相關中介機構應勤勉履職,共同維護新三板市場健康發展。
虛增收入超8億
公司無真實研發業務
首先來回顧2021年曾震驚市場的藍山科技欺詐發行案——
公開資料顯示,藍山科技成立於2005年,是一家集光通信設備的研發、生產、銷售、技術服務於一體的光傳輸接入設備及其解決方案提供商。2014年,藍山科技在新三板掛牌,2017年起躋身創新層。
2020年4月,藍山科技公佈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説明書(申報稿)等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掛牌的申請文件。在全國股轉公司自律審查及證監會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藍山科技信息披露真實性存疑,證監會按程序對藍山科技啓動立案調查。2020年9月,全國股轉公司決定終止藍山科技精選層掛牌申請文件的審查。
經調查,藍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度通過虛增銀行存款、虛構銷售業務、虛構研發支出、虛列運費支出以虛增收入、資產和利潤。通過各種手段,藍山科技三年虛增銷售收入8.11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848.32萬元。此外,藍山科技還虛構處置出售資產4383.18萬元。
在造假手段上,藍山科技採用的方式並不算高明。例如,虛構研發支出上,藍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合計研發支出為4.42億元,提供的主要研發服務供應商均為藍山科技關聯方。
但實際上,藍山科技自身不具備實際研發能力,項目研發人員及驗收專家未實際參與研發和驗收工作,研發成果未與生產對接,且存在偽造現場應對中介機構走訪、編造研發資料應對審查問詢等情況,無真實研發業務。
連續財務造假,自然是為了後續精選層掛牌做準備。在藍山科技公開發行文件中,“財務會計信息”、“業務和技術”、“公司治理與獨立性”等部分均涉及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此外監管指出,藍山科技時任財務總監未實際履職,由實際控制人趙瑞梅實際履行包括財務在內的所有內部管理職責。藍山科技在會計核算、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等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嚴重缺陷。
2021年11月,證監會對藍山科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
財務造假“窩案”
實控人終身市場禁入
公司重罰400萬,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的“始作俑者”們也難逃追責。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藍山科技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譚澍、時任董事趙瑞梅組織、策劃、指使、實施了虛增銀行存款、虛增銷售收入、虛構研發支出、虛構處置出售資產等財務舞弊行為。
此外,譚澍、趙瑞梅作為藍山科技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藍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違反相關信披法律規定。譚澍、趙瑞梅指使、從事藍山科技欺詐發行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規定》,應比照《證券法》欺詐發行條款處罰。
藍山科技時任監事陳海作為市場部經理協助譚澍具體執行虛構採購銷售業務,在採購、銷售、資金劃轉、偽造中介機構走訪現場等各環節深度參與和實施了藍山科技的造假行為。時任監事陳曼曼作為生產部副經理,知悉藍山科技沒有實際生產,按照趙瑞梅的指示參與編制生產部相關虛假單據。
藍山科技時任副總經理周權作為研發部經理,知悉藍山科技沒有實際研發能力、沒有任何研發成果和投入生產,按照趙瑞梅的指示部分參與了編寫虛假研發報告、組織文字材料申報專利等造假行為。時任董事會秘書解平海主要負責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關係,其還兼任生產部經理,主管藍山科技的生產和採購業務。
上述“董監高”均在藍山科技2017-2019年年報及《公開發行説明書》上簽字,保證相關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對於即將面臨的處罰,時任監事陳海申辯稱,自己僅為掛名監事,且履職存在障礙,對相關信披內容不知悉;涉案採購和銷售業務等環節均由實控人負責,自己只是遵照安排配合中介機構拍照,對目的和用途不知情。陳曼曼則表示,自己僅為掛名生產副經理,不參與實際生產管理,監事一職也為掛名,履職存在障礙。
時任副總經理周權更是在聽證過程中表示,自己與藍山科技簽訂的副總經理勞動合同系偽造,涉案期間長期在家養病或不在北京,未履行過任何管理和決策執行行為,相關蓋章或簽字均系偽造。時任董秘解平海則提出,對實際控制人處罰過輕,對知悉公司實際情況的其他人員未予處罰,處罰結果有失公允。
此前有媒體援引監管層表態稱:藍山科技的信披違規案實際上是一起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堪稱“系統性造假”的財務舞弊事件,有可能會構成欺詐發行等刑事違法活動。且實際控制人早在2020年造假案即將“事發之時”遠赴澳洲,至今未歸。譚澍主要家庭成員長期身在澳洲,其家族亦有不少資產位於澳大利亞。
最終,證監會指出,譚澍、趙瑞梅組織、實施藍山科技信息披露違法和欺詐發行行為,未盡勤勉盡責義務,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對二人給予警告,併合計給予700萬元。其餘4人被給予警告,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另外,證監會對譚澍、趙瑞梅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中介機構均被追責
今年4月,證監會發布2021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藍山科技案位列其中。
證監會指出,藍山科技欺詐發行及相關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是一起新三板公司欺詐發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9年,藍山科技通過虛構購銷業務、研發業務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8億餘元,虛增研發支出2億餘元,虛增利潤8000餘萬元,導致公開發行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華龍證券、中興財光華會計所、北京天元律所、開元資產評估公司為藍山科技提供相關證券服務,未按業務規則審慎核查,出具的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本案警示,新三板公司應敬畏市場規則,切勿“帶病闖關”,相關中介機構應勤勉履職,共同維護新三板市場健康發展。
2021年8月,藍山科技項目的中介機構均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21年四季度,4家中介機構的處罰陸續落地。其中,證監會對華龍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150萬元,並處以300萬元罰款。涉案項目的兩名華龍證券保代被給予警告,分別被罰50萬元。
今年3月,全國股轉系統對華龍證券及2名責任人、北京天元律所及2名經辦律師、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及3名會計師進行公開譴責,對開元資產評估公司及2名評估師通報批評。
今年6月,同樣因藍山科技欺詐發行事件,證監會對華龍證券及陳牧原、胡海全、李紀元採取監管談話措施。陳牧原為華龍證券時任董事長,胡海全、李紀元為時任內核部門、質控部門負責人。
證監會認為,華龍證券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內控制度體系不健全、落實不到位,內控組織架構混亂,“三道防線”關鍵節點把關失效等。二是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潔從業風險點的梳理與評估,聘請第三方廉潔從業風險防控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