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數字技術迅猛發展,數字經濟蓬勃興起並深度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緩解經濟下行壓力、帶動經濟復甦的關鍵抓手,進而成為未來國際競爭與合作的重要領域、引領產業變革的重要動力。“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加快建設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並要求在加強關鍵數字技術創新應用、加快推動數字產業化、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這是立足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現實基礎和現有條件作出的重要部署,為我國更好發展數字經濟指明瞭方向。
經過持續發展,我國依託超大規模的國內市場、龐大的網民規模和活躍的創新創業生態,迅速成為全球數字經濟發展的主要引領者。即使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和全球經濟下行的疊加影響下,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依然保持9.7%的高位增長,成為穩定經濟增長的關鍵動力。其中,數字化消費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2020年,全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37.21萬億元,“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率為11.6%;工業化與數字化加快融合,截至2020年6月,全國製造企業生產設備數字化率達48.7%、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達71.5%、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達51.1%;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成果顯著,我國4G用户已達12.9億户,5G網絡也在加速形成。
(一)
順應新趨勢、錨定新任務、實現新突破,我們需牢牢抓住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幾個關鍵點。
繼續保持數字產業化的穩定發展。數字經濟發展的核心部門是數字產業,這也是推動數字技術進步的重要源泉。具體來看,電信業能提供更多性能優良、分佈廣泛的數字化工具和資源,更好地支撐數據流、信息流高效流轉,在推動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中具有重要作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是數字產業在應用層實現創新的核心部門,需重點推進工業軟件的開發和應用;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是數字化消費的主要相關行業,電子商務等能有效提升生產的柔性化程度,推動消費模式由“生產者主導”向“消費者主導”轉變,提升產品和服務的定製化水平,以實現消費多樣化來提高消費者福利,進一步開發下沉市場的數字消費潛力。可見,雖然數字產業化在數字經濟中的佔比不高,但依然要高度重視數字產業的持續平穩發展,尤其是要加快形成數字產業鏈。
產業數字化的廣度和深度需持續拓展。產業數字化可通過數字技術創新及產業化過程,對傳統產業的生產模式和管理流程進行全面數字化改造,通過數字技術提升產品和服務的增加值,進而推動傳統產業結構升級。據測算,2020年產業數字化規模達31.7萬億元,佔GDP比重為31.2%,同比名義增長10.3%,佔數字經濟比重由2015年的74.3%提升至2020年的80.9%。其中,我國農業、工業和服務業數字經濟滲透率分別為8.9%、21.0%和40.7%,數字技術與三大產業融合發展持續向深層次演進。產業數字化通過在需求端和供給端同時發力,對傳統產業進行賦能,我們需繼續推動這一進程。
大力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實現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驅動力之一,是提升政府的數字化治理能力。數字經濟驅動治理方式變革有助於實現政府和社會綜合治理的制度完備、治理完善、規範有序,進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管理效率,並反過來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強大助力。具體來看,要將數字技術廣泛應用於政府管理服務,推動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優化,不斷提高決策科學性和服務效率,推動互聯網政務、智慧城市、數據治理三個方面共同發力。
全面發掘數據要素的巨大價值。數據價值化可以分解為數據資源化、數據資產化、數據資本化三個階段。數據資源化,是通過數據採集、挖掘、清洗、標註、分析等,形成可採可信的高質量數據資源;數據資產化,是數據通過市場流通交易為使用者或所有者帶來經濟利益的過程,其中,數據確權是前提,數據定價是關鍵;數據資本化是實現數據價值的核心,其本質是形成數據交換價值。激活數據資源價值,更好發揮數據要素的作用至關重要。目前,我國數據要素市場格局逐漸明晰,形成了包含數據交易主體、數據交易手段、數據交易中介、數據交易監管的市場格局。隨着數據交易中心不斷創新,數據交易服務框架不斷完善,服務內容趨向多元化、綜合化,提供數據清洗、數據加工整合、數據分析、數據可視化等服務的數據資源綜合服務商將不斷湧現。
(二)
現實地看,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還面臨一些困難,需找準痛點難點,補足短板、強化弱項。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切實發力:
一是加快構建數字經濟的完整產業鏈。通過引入與培育並舉,充分發揮優勢企業對產業鏈的帶動作用,對本地生產網絡進行調整和佈局。大力培育數字產業細分部門的隱形冠軍,通過高效專業的供應商來提供中間投入和技術支持,滿足產業鏈發展的現實需求,打造高效協同的產業鏈。在此過程中,需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一方面,政府需加強頂層設計,深刻研判產業發展的動向和趨勢;另一方面,在數字服務和產品推廣中需尊重市場規律,更好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
二是打造多元化的創新支持系統。充分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創新潛力,鼓勵其適應市場需要,設計與本地數字產業發展銜接緊密的專業和研究課題;創造條件,積極推動產研融合,促進科研人員參與創辦企業和研究中心,完善個人與機構的收入分配製度;構建創新中介服務市場,改革體制機制,形成多方參與的數字生態系統。在這一過程中,政府需尊重創新活動的自主性,及時滿足數字產業發展的需要,積極探索與數字企業高效互動的多種模式,為創新培育良好的外部條件。
三是大力培育數據要素交易市場。進一步實現數據要素的價值,需推動數據要素對各類生產要素進行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和整合,關鍵是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通過規範數據開發利用、隱私保護和公共安全管理,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範。同時,需採取務實舉措,建立健全數據產權交易規則和行業自律機制,培育規範的數據交易平台和市場主體,發展數據資產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系。
四是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需在做好數字政府的頂層設計、加強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推動政務信息化共建共用、提高數字化政務服務效能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國家公共數據資源體系,推進數據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匯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加大政務信息化建設統籌力度,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全面推進政府運行方式、業務流程和服務模式數字化智能化。(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張利國 裘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