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財經訊 耿宸斐 12月1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動減持導致短線交易的公告。
公告稱,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集團”)近期因股價波動導致其部分賬户維持擔保比例低於平倉線,股份被動減持,該被動減持構成短線交易。
據悉,陽光城於2021年5月7日《關於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增持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中披露,2021年5月6日,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東方信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信隆”)增持公司股份6,590,000股,增持均價為5.68元/股,增持金額為37,432,362.85元,增持方式為集中競價交易(詳見公告2021-081)。
2021年11月1日陽光集團因其部分賬户維持擔保比例低於平倉線,導致部分賬户被動減持27,844,300股,被動減持均價為2.99元/股。前述行為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具體情況如下:
經核查,本次陽光集團減持公司股票為被動減持非主動意願,並非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東方信隆也未因此被動平倉獲得現金收入。但上述交易違反了《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短線交易的相關規定,因此,公司已告知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東方信隆應嚴格遵守《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確保今後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公司股票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