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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朗夫婦275萬代言“一日遊”?浪莎回應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財經

來源:澎湃新聞

浪莎官宣鋼琴家郎朗、吉娜夫妻為全球品牌代言人,僅僅一天275萬元的合同就黃了?

1月4日晚間,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浪莎股份,600137.SH)披露公告稱,因合同相關條款發生變更,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浙江浪莎內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浪莎內衣”)取消與浙江億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燊文化”)及藝人郎朗、吉娜(Gina Alice)簽訂的《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就在該公告發布前一日,浪莎股份剛剛公告稱,郎朗、吉娜夫妻為公司浪莎品牌擔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1月5日,浪莎股份證券事務代表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取消合同是因為“(合同的)有些條款發生變更,合同暫時取消”。

據中證報5日報道,郎朗、吉娜的代言並未終止,代言合同將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東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對此,浪莎股份證代表示,“可能是有這個變化,具體情況會再公告。”

浪莎股份1月3日晚間披露的公告顯示,近日與億燊文化及藝人郎朗、吉娜(Gina Alice)簽訂了《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廣告產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產品、吉娜郎朗代言產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產品,為公司浪莎品牌擔任全球品牌代言人。浪莎內衣需支付乙方形象代言費用共計為含税275萬元。

合同中,浪莎內衣與億燊文化等特別約定:郎朗、吉娜屬於公眾人物,藝人的一言一行必須保持良好形象,有義務維護浪莎內衣及公司產品的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損害公司及公司產品的任何行為。

此外,郎朗、吉娜應避免在公開場合發表或從事任何的政治性言論或行為,兩人不能實施有違法定社會公德、有傷風化,有傷中國人民感情的言行;兩人不得出現涉黃、涉賭、涉毒等違法違規情形,不得出現離婚、婚外情、嫖娼、家庭暴力、虐待動物等負面報道,不得出現觸犯刑法以及引起社會關注的不良事件。

雙方還約定,如因郎朗、吉娜的言行以及前述事項造成浪莎內衣商譽有受負面影響之虞,經浪莎內衣書面通知七日內,億燊文化須公開澄清該等行為或事件以保護浪莎內衣的企業形象,否則浪莎內衣將書面通知億燊文化終止合約,要求億燊文化退還公司全部已付款項,並得請求因此所受的損害賠償。

據浪莎控股集團官網所述,浪莎成立於1995年,子公司浪莎內衣則成立於2006年,旗下擁有浪莎、森態、立芙、安星、安侖、飄憶六個子品牌,年產1200萬套內衣,產值3億元。2007年,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敲鐘上市。浪莎內衣為浪莎股份全資子公司。

浪莎股份2022年半年報披露,公司主營業務為針織內衣、商品批發與零售以及外貿服裝的貼牌加工。浪莎內衣品牌系列產品包括保暖內衣系列、男女短褲、時尚內衣系列、女士文胸等。

據浪莎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去年第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收約8172.19萬元,同比(較上年同期)下滑23.5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為386.03萬元,同比下滑48.12%。去年前三季度,浪莎股份實現營收約2億元,同比下滑19.51%;淨利潤約1003.85萬元,同比下滑37.76%。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浪莎內衣的毛利率增加2個百分點至17.98%,外貿貼牌的毛利率減少2.15%至6.9%。

在三季報中,浪莎股份坦言,受經濟下行及疫情散發影響,尤其是公司產品主要銷售地長三角地區物流不暢,加之消費低迷,舊貨積壓待處理,導致公司銷售收入下降、主營業務利潤減少、淨利潤減少。

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浪莎股份擁有2家直營店,362家經銷商加盟店以及4家外貿貼牌店。但實際上,浪莎股份超69%的收入由線上渠道貢獻。浪莎股份也在半年報中指出,公司在積極推廣移動電商銷售模式,通過電子商務、會員模式、私域流量的運營,利用抖音、快手、社交、社羣、直播等零售工具,開闢新的銷售渠道,提升“浪莎內衣”品牌影響力。

截至1月5日午間,浪莎股份跌0.84%,報15.38元,近5個交易日內累計漲超5%,市值近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