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金融產品亂象頻現,銀保監會出招:消費者要做到“三看一防止”

明星代言金融產品亂象頻現,銀保監會出招:消費者要做到“三看一防止”

時值“3·15”消費者權益日,銀保監會消保局局長郭武平重點介紹了明星代言金融產品的亂象問題。

在當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郭武平表示,“代言人特別是明星代言人自身如果沒有能力辨別代言產品的資質,也不瞭解產品的風險,可能產生宣傳誤導風險,出現過度宣傳,包括承諾高額的回報等問題。由此可能衍生過度消費、超前消費,帶來過度負債、暴力催收等。”

郭武平介紹,2021年全系統共接聽消費者來電249萬通,處理消費者投訴51萬件,指導各地糾紛調解機構成功化解糾紛11.47萬件。“在我們和銀行保險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去年一年共清退、賠付消費者245億元,這個數字非常可觀。”

具體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六方面:一是加大投訴督查;二是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三是糾紛多元調解;四是消費者教育和風險提示;五是加強服務收費治理;六是督促銀行保險機構提高服務質量。

據郭武平披露,去年,中國銀保監會全系統共接聽消費者來電249萬通,處理消費者投訴51萬件。銀保監會按季度發佈的投訴數據都在上升,去年51萬件,同比增長50%,指導各地糾紛調解機構成功化解糾紛11.47萬件;去年一年共清退、賠付消費者245億元。

對於今年的工作重點,郭武平表示主要涉及四方面:一是根據《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組織開展銀行違規涉企收費專項治理,特別是針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二是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個人信息保護專項整治。三是出台一些制度,包括《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規範金融消費者八項權益;同時,還會制定《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等。四是繼續加強消費者宣傳教育。

應對明星代言亂象:三看一防止

近年來,隨着網絡技術迅猛發展,各類互聯網平台及理財投資產品層出不窮,部分機構邀請明星代言推廣或者站台時,出現了一些問題。

對此,銀保監會於2021年4月發佈《關於警惕明星代言金融產品風險的提示》,要求明星在接受代言前,應當查驗所代言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所代言產品和服務是否內容真實、符合監管要求。

郭武平強調,金融產品確實跟一般的產品不一樣,還是有些特點。比如説信息不對稱的程度高、專業性強。

“代言人特別是明星代言人自身如果沒有這個能力辨別代言產品的資質,也不瞭解產品的風險,可能產生宣傳誤導風險,出現過度宣傳,包括承諾高額的回報等問題。由此可能衍生過度消費、超前消費,帶來過度負債、暴力催收等,我們在日常工作中收到過相關的投訴。再加上個別粉絲無底線的追星,甚至集資為明星打榜等,被不法分子利用導致集資亂象,有的甚至造成社會、家庭問題。”郭武平表示。

具體來看,郭武平介紹,明星代言大體分為五種類型:一是代言P2P網貸產品等,有些明星代言最後出問題了,宣傳與實際相去甚遠。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資的產品,可能明星本身也不太瞭解這個產品,在未必瞭解的情況下代言。三是代言互聯網金融產品。四是為金融產品或者平台進行宣傳等。五是為銀行保險機構的某類產品或者整體品牌進行代言。

消費者應該如何避免踩雷?郭武平指出,一方面,消費者自己要提高這方面的意識和素養,可以總結為“三看一防止”,避免被誤導。

  • “三看”即一看機構是否取得相應的資質。現在持牌銀行保險機構,包括地方政府監管的“7+4”等等,都有不同的資質要求。
  • 二看產品是否符合自身的需求,特別是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因為不同消費者的收入狀況以及可支配收入、現金流不一樣。
  • 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有些產品宣傳的收益率非常高,到了8%、10%,這是非常難實現預期收益的。
  • “一防止”主要是防止過度借貸。“現在這樣的問題比較多,最近消保局剛發了警惕過度借貸、營銷誤導宣傳的風險提示,去年還發了警惕網絡平台誘導過度借貸等的風險提示。”

從機構端的角度看,郭武平提出了“四個不得”:

  • 第一,沒有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市場主體,不得開展相關的營銷宣傳活動。實際上就是不僅不能請那些代言,其他方面的營銷宣傳也不得開展。
  • 第二,不得以欺詐或引人誤解的方式對金融產品或者服務進行營銷宣傳。如過去有些機構承諾保本保收益,後來打破剛兑了又變着花樣,都會產生誤解、誤導。
  • 第三,不得對資管產品未來收益、相關情況做出保證性的承諾,資管新規要求打破剛兑,這是底線。
  • 第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比如無風險、保收益等等。
涉企違規收費尚存四類問題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要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關於這一方面,郭武平直言,“通過我們的工作,目前銀行業保險業減費讓利力度越來越大,違規收費問題大幅下降。但局部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四類問題:

一是假創新真收費。比如一個貸款本來不是銀團貸款,但是組合了幾家銀行,以“銀團貸款”的名義收取銀團貸款管理費,這樣會比其他貸款多收費。

二是隻收費不服務。實際上沒有提供服務,常見的比如財務顧問服務,有些銀行分支機構在貸款前給企業提供了一個模板,實際上都是差不多的內容,以這個名義收了一筆財務顧問費,但沒有實際性服務。

三是分段收費。比如貸款申請時涉及抵押評估費,有些是由銀行和客户協商分攤或者由銀行承擔,但是轉嫁給了企業。貸款申請完發放時,有時候還會收一些費。分段收費也會加大市場主體的負擔。

四是多頭收費。比如有些第三方機構包括大型互聯網平台等導客引流收一筆費,然後保險公司收取信用保證保險費或擔保公司收一筆擔保費,銀行貸款再收一筆利息,多頭收費,使得綜合融資成本非常高。

對此,郭武平透露,今年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會同相關的行業主管部門一起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為期大概四、五個月時間。

“我們首先部署機構進行自查,從過往經驗來看,各機構在違規涉企收費自查上還是非常認真的,也能發現不少問題,這樣通過自查自糾就能夠大量減少違規問題。”郭武平表示,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再開展監管抽查和檢查,從而使收費政策落實不到位、以貸收費、強制捆綁等問題得到根本性地遏制和減少。

同時,對於這個過程中還涉及一些非持牌機構,郭武平表示,銀保監會將會同其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起,包括地方政府,對融資過程中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強制收費等問題做一個全面的、專項的整治。

(本文首發鈦媒體APP,作者|蔡鵬程,編輯|天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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