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安蓓、劉文昕)《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全文於3日公佈。
錨定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綜合考慮國內外發展趨勢和我國發展條件,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堅持守正和創新相統一,《建議》明確了“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六大主要目標。
——經濟發展取得新成效。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發展必須堅持新發展理念,在質量效益明顯提升的基礎上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增長潛力充分發揮,國內市場更加強大,經濟結構更加優化,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農業基礎更加穩固,城鄉區域發展協調性明顯增強,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改革開放邁出新步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完善,高標準市場體系基本建成,市場主體更加充滿活力,產權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公平競爭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
——社會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產業體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中華文化影響力進一步提升,中華民族凝聚力進一步增強。
——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分配結構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斷提升,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衞生健康體系更加完善,脱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
——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國家行政體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發揮,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顯著提升,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能力顯著增強,自然災害防禦水平明顯提升,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國防和軍隊現代化邁出重大步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