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收問詢函:説明歸母淨利潤連續兩年下滑較多原因
中新經緯客户端5月14日電 14日晚,上交所向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後文簡稱“金花股份”)下發監管問詢函,問詢內容涉及審計保留意見和內部控制審計否定意見、經營及財務情況及其他信息披露問題三方面。
關於審計保留意見和內部控制審計否定意見,上交所提到,金花股份2019年度審計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及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的專項説明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以存單質押違規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形,本期發生額合計34577萬元,其中資金佔用金額27777萬元,存單質押6800萬元,期末餘額17058.41萬元(含利息 286.41萬元),截至年報披露日尚有17036.10萬元未收回,其中存單質押尚未解除,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上交所要求金花股份:(1)逐項説明上述缺陷涉及的具體事項、產生原因、相關內部控制規定及失效原因、相關責任主體的認定和追責措施等具體情況;(2)全面核實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是否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債務風險及資產凍結等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結合目前對子公司的控制和印章管理情況,説明相關內部控制是否依然存在重大缺陷;(3)在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制定整改計劃,披露已實施或擬實施的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及整改進展,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金花股份5月5日晚間公告,公司於4月30日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報有關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的監管工作函》。該監管函要求,金花股份應儘快核查2019年年報披露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存單質押事項及其產生原因,相關內部控制規定及失效原因,明確相關責任人和追責措施;督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儘快制定具體整改措施並明確期限,督促資金佔用方在1個月內將資金歸還上市公司並解決存單質押,維護公司全體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圖片來源:上交所
關於經營及財務情況,上交所提到,根據年報,2018、2019 年,公司營業收入同比變動分別為-1.59%、1.26%,歸母淨利潤同比下降28.32%、32.41%,營業收入與歸母淨利潤變動差異較大。報告期醫藥商業、酒店業的營業收入同比分別減少-27.86%、-13.47%,毛利率分別增加 2.10、4.97個百分點。
上交所要求金花股份:(1)結合行業發展、公司經營及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説明本年醫藥商業、酒店業的營收下滑但毛利率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公司主營業務結構變化、期間費用及減值損失計提等情況,詳細説明公司在營業收入基本穩定的情況下,歸母淨利潤連續兩年下滑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
關於其他信息披露問題,上交所就“其他應付款期末賬面價值較期初增加”等事項進行問詢。上交所要求金花股份於2020年5月22日之前,披露對問詢函的回覆,並按要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和披露。
此前,金花股份5月13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世紀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在未來1年內減持、轉讓所持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000萬股。
金花股份官網信息顯示,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中成藥、生物藥、化學藥的研發、生產和營銷為主導,涉及醫藥物流領域的上市公司,1997年6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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