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順農商行違法被罰104萬元 未按規定報送賬户資料等

  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9日訊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披露了梅州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信息公示表顯示,廣東豐順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順農商行)存在未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户開立、撤銷等資料,未按規定將假幣解繳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部分現金從業人員不具備反假專業能力,未及時停用前置系統用户,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户、未按規定時限報告大額交易及與身份不明的客户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對其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1043700元。 

  王春霞於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豐順農商行會計結算部總經理,作為“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户”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對王春霞罰款人民幣22225元。 

  王喜陝於2020年10月至今任豐順農商行會計結算部總經理,作為“未按規定重新識別客户”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對王喜陝罰款人民幣22225元。 

  馮遠東於2019年11月至今任豐順農商行合規與風險管理部副經理,作為“未按規定時限報告大額交易”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對馮遠東罰款人民幣16930元。 

  楊淑瓊於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任豐順農商行城鎮分理處主任,2021年6月退休,作為“與身份不明的客户進行交易”違法行為的直接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對楊淑瓊罰款人民幣38000元。 

  以下為原文: 

豐順農商行違法被罰104萬元 未按規定報送賬户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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