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雖已恢復交易,傷害卻不可逆轉。
1月18日,明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股份將於公告日上午九時正式恢復買賣,這是自2016年3月停牌後,明發集團重新恢復交易的時刻。
值得注意的是,恢復交易前的1月15日,明發集團曾發佈公告稱完成8900萬美元於2021年到期的債券,按照15%計息,去年6月5日,其完成發佈1.76億美元於2020年到期的債券,年利率高達22%,遠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一方面,高息發債是明發集團為了解決現金流不能覆蓋短債現狀的難題;另一方面,從金融市場看,高息背後代表着投資者對明發集團經營情況失去信任。
01
發行高息債券:顯示出企業資金流動性危機徵兆
從資本市場表現來看,雪球數據顯示,2016年3月31日,明發集團報1.89港元每股,1月18日重新開盤即暴跌,當日每股收於0.73港元,跌幅61.38%。
暴跌的股價明確釋放出資本市場的持疑態度。
此外,據瞭解,自2017年至今,明發集團發行的境外債利率一直保持在兩位數,大多規模小、利率高、時間短,最近的一筆債券為15日完成發行的按15%計息的8900萬美元債。
年利率最高的為去年發行的按22%計算的美元債,按照規定,如果公司在債券到期日未能按條件支付到期款項,則應自初始日起至全部支付逾期款項日期按22%年利率加上按年利率10%,也就是説,這筆債券利率可能高達32%,成為亞洲債券公開市場最高融資利率。
據克而瑞研究中心統計截至1月13日發債房企的綜合融資利率為5.36%,較2020年房企全年融資成本下降0.77個百分點。
在市場經濟中,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等是公司債券的信用基礎。知名地產分析師嚴躍進表示,債券利率較高,其實就是資本市場或投資者對公司後續經營風險的顧慮。
02
短期負債償債壓力巨大
在將近五年的停牌時間裏,公司的資金危機不斷加大。
2016年至2019年,明發集團歸母淨利潤從11.69億元降至9.52億元,同期淨利率從23.07%降至8.97%。
銷售業績上,明發集團合約銷售金額呈下降趨勢.2016年至2019年,合約銷售額分別為140億元、125億、163億元、113.1億元,2020年上半年,實現合約銷售額43.22億元,同比減少18.71%。
去年半年報顯示,明發集團須在一年內及一年後償還的借款分別為50.69億元和7.62億元,而公司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僅31.17億元,2019年末新近流量淨額甚至首次出現淨流出狀態。
無法覆蓋一年短債的困境成為公司不斷髮行高利率債券的直接導向。
儘管美元債的發行有助於公司資金的導入,然而從半年報上看,公司的負債總額已達到578.12億元,資產負債率達76.72%,靠發債維持債務平衡只能解決近火,卻無法解決公司真正的資金困境.嚴躍進表示,公司後續需要持續推進經營的改善,真正做到投資者對其投資價值的認可。
為恢復交易,達到復牌條件,從2020年起,黃氏四兄弟紛紛離開一線管理崗位。公告顯示,4月23日起,創始人兼主席黃煥明辭任,同時,其大哥黃麗水辭任執行董事.7月17日起,三弟黃慶祝辭任執行董事兼集團首席執行官,四弟黃連春辭任執行董事、集團首席運營官兼執行副總裁。
四兄弟的離開令明發集團從家族企業正式演變為管理企業,也被外界認為是公司作出的最大讓步之後,然而讓步之後如何有效管理,真正解決公司一直存在的經營問題,才是明發集團覆盤之後需要真正解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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