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世間再無“包商銀行”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財經

包商銀行徹底走入歷史的日子,終究是要來了。

5月20日,包商銀行官網對外發布《關於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營業的公告》,稱包商銀行接管組於今年4月30日於央行網站、銀保監會網站發佈了《關於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的公告》,蒙商銀行承接包商銀行股份的相關業務,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營業網點將全部變更為蒙商銀行營業網點。公告指出,目前,包商銀行系統切換和網點標識、憑證、印章更換等準備工作已就緒,定於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銀行”名義全面對外營業。

而對徽商銀行承接的業務,公告表示,自5月25日起至轉移到徽商銀行系統前,客户仍在蒙商銀行系統辦理,具體業務辦理規則見徽商銀行公告。

2020年5月25日,距包商銀行2019年5月24日被接管,正好跨過了一年。

年初即現蒙商銀行輪廓

4月正式進入公眾視野

2019年5月24日,央行、銀保監會聯合發佈《關於接管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指出,鑑於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為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權益,依照有關規定,銀保監會決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而關於蒙商銀行,早在今年1月7日徽商銀行對外發布的公告中,外界已嗅出了“新包商銀行”組建成立的跡象。彼時徽商銀行在公告中稱,該行董事會於1月7日召開會議,擬計劃一次性出資不超過人民幣36億元、參與發起新設一家省級地方商業銀行,徽商銀行持股不超過15%。與此同時,該行董事會還通過了另一項決議,為提升市場地位和行業影響力,增強實體經濟服務能力,擬收購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部分資產負債。

隨着徽商銀行於2月6日、2月23日、3月18日繼續發佈有關公告,“新包商銀行”更多細節得以披露,包括其股東名單及各股東持股比例。雖在徽商銀行發佈有關公告的過程中,已有媒體率先披露“新包商銀行”擬被定名為蒙商銀行,但蒙商銀行這個名字正式走入公眾視野,是在今年4月10日。

4月10日,央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黃曉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前包商銀行改革重組按照計劃在平穩、有序推進,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擬設立一家新銀行,這個新銀行的名字叫“蒙商銀行”,由蒙商銀行收購承接原包商銀行在內蒙古區內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原來包商銀行區外的四家分行由徽商銀行收購承接。

此後,有關蒙商銀行的信息發佈進入相對密集期。4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對外發布公告,同意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籌建蒙商銀行,銀行類別為城市商業銀行,發起人股東資格由內蒙古銀保監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批。公告指出,籌建工作完成後,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內蒙古銀保監局提出開業申請。

4月29日,內蒙古銀保監局發佈《關於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批覆》,同意蒙商銀行開業。

4月30日,包商銀行改組靴子落地。當天,包商銀行官網對外發布《關於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公告》。公告稱,經銀保監會批准,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等共同發起設立蒙商銀行。

公告表示,蒙商銀行系一家城市商業銀行,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00億元,股份總額為200億股。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為該行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27.50%。其他兩家持股比例超過10%的股東分別為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和徽商銀行。公告還稱,蒙商銀行的董事長為楊險峯,行長為喬俊峯。

蒙商銀行股權結構圖

同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的公告》。該公告稱,經包商銀行接管組報請央行、銀保監會等相關監管機構批准,包商銀行擬將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對於蒙商銀行成立後,包商銀行客户原有業務如何劃分的問題,包商銀行接管組在4月30日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包商銀行客户原有業務劃分的總體原則為包商銀行總行及內蒙古自治區內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蒙商銀行承接,內蒙古自治區外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徽商銀行承接。

徽商銀行或成最大贏家

在外界一些人士看來,此次承接包商銀行所有4家跨區分行的徽商銀行,將成包商銀行改組的最大贏家。記者發現,就在4月30日,建立在包商銀行原4家跨區分行基礎上的徽商銀行成都分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寧波分行,於同一日收到各所在地監管機構的開業批覆。

公開資料顯示,徽商銀行總部設在安徽省合肥市,1997年4月4日註冊成立,2005年11月30日更名為徽商銀行。2013年11月12日,徽商銀行登陸港交所。截至2019年半年末,徽商銀行的總資產為1.13萬億元。

根據徽商銀行2019年年報披露的信息,截至2019年末,徽商銀行除位於江蘇省的南京分行外,其餘分支機構均分佈在安徽省各地市。而在收購包商銀行的四家跨省分行後,徽商銀行的省外機構網點佈局將延伸至南京、北京、深圳、寧波與成都五個地方。橫跨長三角、環渤海、珠三角與成渝地區,在城商行中的競爭力進一步增強。

此外,記者也注意到,作為一家港股上市城商行,徽商銀行近期亦在積極佈局返A股上市的事項。徽商銀行曾在2019年中報中透露,該行正在積極組建A股發行中介團隊並開展工作,包括盡職調查、審計、招股書撰寫、編制申報材料等,併力爭在2019年底向證監會提交上市申報材料。今年4月29日,徽商銀行發佈《建議延長A股發行方案及授權議案的有效期》的公告,稱該行A股發行方案已於2018年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獲審議通過。鑑於A股發行相關工作仍在進行中,而A股發行方案載明的12個月有效期將於今年6月29日屆滿,為確保A股發行工作能夠繼續開展,徽商銀行擬將A股發行方案的有效期自緊隨原有效期屆滿後次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期限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止。A股發行方案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

5000億城商行走入歷史

在包商銀行被接管的一年時間裏,央行、銀保監會等監管機構曾先後多次在不同場合回應關於包商銀行的處置進展等問題。就距離最近的一次講話來看,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在5月18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包商銀行等風險處置化解過程中,銀保監會把清理違規股東股權作為重要抓手。該負責人指出,目前,包商銀行等機構的風險處置和改革重組工作有序推進。“對於社會較為關注的其他問題機構,相關股權重整方案目前已相繼出台,涉及的問題股東也正在有序清退。”

今年2月14日,包商銀行對外公佈《2020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披露了該行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的部分財務數據。這是該行繼2016年年報後,時隔2年9個月再度公佈財務數據。2017年6月28日,包商銀行對外發布公告,稱該行“擬引進戰略投資者,主要股東股權可能發生變動,故暫不披露2017年度報告。”此後,該行的財務信息長期處於空白。

根據這份《2020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截至2019年9月末,包商銀行資產總額5231億元,較2019年年初減少277億元,降幅5%;負債總額4932億元,較2019年年初減少251億元,降幅為5%。

回顧過往,1998年12月28日,包商銀行經央行批准設立,彼時名稱為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9月28日,經原銀監會批准,包頭市商業銀行更名為包商銀行。曾幾何時,包商銀行也是國內城商行中的翹楚,從一個小小的地級市城市商業銀行,發展為擁有18家分行,291個營業網點,員工8000多人的區域性銀行,機構遍佈全國16個省、市、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