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單季65起違約 信託業風險加速出清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財經

  2021年,信託行業的歷史風險仍在加速出清。4月6日,北京商報記者從研究機構處獲得的最新監測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信託行業共發生65起違約事件,雖然違約數量較2020年一季度進一步攀升,但違約項目金額卻較去年同比下降33.69%。在風險暴露加速出清的過程中,今年一季度,信託行業罰單也創下歷年之最。在分析人士看來,伴隨信託公司治理機制的改善及經營管理水平的提升,疊加嚴厲的外部監管,預計後續信託產品違約情形有望走低。

  數量攀升金額降低

  信託行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的延期、違約案例仍在增加,4月6日,根據用益信託最新監測數據顯示,2021年一季度信託行業共發生65起違約事件,違約金額達278.28億元。

  1月違約數量最高,當月共發生27起違約事件,違約金額達到約98.29億元;2月違約數量出現下滑,當月共有21起違約事件,違約金額約為81.87億元;時間進入3月,雖然違約數量進一步降低至17起,但當月違約金額卻達到一季度最高,約為98.42億元。

  從統計的數據來看,信託產品發生違約依舊主要集中在房地產和工商企業領域;一季度,房地產領域共發生20起違約事件,違約金額高達約115.76億元,排名第一;違約大户還多存在於工商企業,一季度共發生15起違約事件,違約金額約為98.31億元;基礎產業雖然違約數量較高,達到18起,但違約金額較低,一季度基礎產業違約金額約為34.87億元。

  時間拉回至2020年一季度,信託行業共發生62起違約事件,違約金額達到419.67億元。同比來看,雖然今年一季度信託行業違約數量出現攀升,但違約金額已大幅降低。

  談及今年一季度信託行業違約表現,用益信託研究員帥國讓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可以看出,信託產品違約規模大幅下滑,表明信託行業風險逐步得到釋放;伴隨信託公司治理機制的改善及經營管理水平的提升,疊加嚴厲的外部監管,預計後續信託產品違約有望走低。

  罰單創歷年新高

  在風險暴露加速出清的過程中,罰單也伴隨着違約事件而至,今年一季度,信託行業罰單也創歷年之最。北京商報記者根據銀保監會行政處罰信息統計發現,開年以來共有大業信託、天津信託、浙金信託、四川信託、長城新盛信託、蘇州信託、國通信託、中建投信託、中信信託9家信託公司被罰,合計罰款金額達到4025萬元,遠超去年同期的1500萬元,創下歷年新高。

  最近收到百萬級罰單的是大業信託,3月29日,廣東銀保監局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大業信託因結構化證券投資信託產品槓桿比例違反監管要求、違規開展個人信託貸款業務、違規開展銀信合作業務被罰115萬元。同時監管將雙罰制落到實處,該公司兩名相關責任人被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和警告。針對被罰問題後續整改措施,北京商報記者致電大業信託方面進行採訪,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在眾多罰單中,四川信託被罰金額最高,為3490萬元,刷新被罰金額新高。該公司因將管理的不同信託計劃投資於同一項目、穿透後單個信託計劃單筆委託金額低於300萬元的自然人人數超過50人、違規推介TOT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等13項違法違規問題被罰。

  百萬級以下的小額罰單中,中建投信託存在“貸前貸後審查不嚴導致大額信託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他行賬户並最終導致貸款資金用途與信託貸款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國通信託因信託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資金池墊付風險項目未按要求計提減值準備被罰;蘇州信託存在信貸資產轉讓嚴重違反審慎經營原則。

  在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看來,罰單數量與近年來監管嚴格執法常態化有關,也與風險項目暴露高度相關,風險項目暴露的過程中,往往伴隨着監管介入懲處的過程。隨着風險出清的高峯期今年的罰單預計也會保持高位,但呈現前高後低的過程,這個狀態預計會持續多年,信託行業資產質量在2022年後將有持續加速改善跡象。

  帥國讓進一步指出,罰單創歷史新高,表明嚴監管態勢未變,同時也説明信託公司在以往展業中存在違法違規的事實,忽視對風險的防範以及公司治理存在混亂現象。預計未來強監管依舊會持續,罰單依然會存在。

  增強中後台體系建設

  回顧信託行業的監管路線圖,2017年銀保監會開啓了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市場亂象活動,彼時,信託行業就被納入其中,2017年監管重點關注股東是否直接或間接通過信託資金向保險公司投資問題。

  2018-2020年三年內,對於信託行業的監管範圍進一步擴大,2018年監管重點關注理財資金通過信託產品投資於權益類金融產品或具備權益類特徵的金融產品,但未嚴格執行合格投資者標準等問題。2019年監管主要對信託行業房地產業務存在四證不全、資金不達標、明股實債、應收賬款等變相提供融資違規亂象做出了禁止。

  在2020年的專項整治中,銀保監會突出整頓的領域仍然在房地產領域,主要增加了以向開發商上下游企業、關聯方或施工方發放貸款等名義將資金實際用於房地產開發,規避房地產信託貸款相關監管要求。

  在分析人士看來,2021年是信託行業嚴監管持續深化的一年,持續了多年的粗放增長不再具有可持續性。

  “當下信託公司已在監管的業務指導下積極謀求轉型,多數市場化公司在提升自身資本實力,加強變革期的應對能力,改善人員構成和組織構架,不斷推進自身投資類業務能力的提升。”廖鶴凱直言,信託公司要改變粗放經營的思路,轉換髮展思路,擺脱賺快錢、容易錢的路徑,更多地提升服務意識,做好服務信託的文章,服務好實體經濟,做大做強財富管理業務;要更多地發揮智力密集型企業的優勢,按照監管規劃縮減擺脱影子銀行業務和通道業務的規模,增加風險管控能力以及中後台體系的建設,才能在資金密集的行業中突出重圍。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