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利聯合發佈關於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因少計提壞賬準備和虛增淨利潤,貴州證監局擬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2022-2023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評價結果顯示,保利聯合信披評價由上一年B降為C。
公開資料顯示,招商基金、申萬宏源證券2023年三季度末重倉持股保利聯合,均進入保利聯合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名單。
保利聯合:虛增三年淨利潤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2019年至2021年期間,保利聯合子公司保利新聯爆破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新聯爆破)與浙商銀行簽訂《應收賬款鏈平台業務合作轉讓協議》,據此終止確認應收賬款;新聯爆破與國新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簽訂了《國內無追索權保理業務合同》,並同日簽訂了附追索權的《補充協議》,新聯爆破據此終止確認應收賬款;保利聯合以與客户簽訂《資金支付協議》《還款協議》及期後簽訂《資產抵押協議》等為由,將部分應收賬款視為有擔保的債權,錯誤劃分風險組合;保利聯合因應收賬款賬齡劃分及計算錯誤,導致公司少計提壞賬準備。
以上行為致使2019年、2020年、2021年保利聯合少計提壞賬準備和虛增淨利潤,貴州證監局局擬決定對保利聯合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此前於2023年7月1日,保利聯合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保利聯合立案。
同日,貴州證監局還對公司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報數據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貴州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時任董事長安勝傑、總經理張毅、時任總經理魏彥、總會計師劉士彬、時任總會計師袁莉、董事會秘書王麗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信披評價結果被交易所降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信息披露工作評價(2023年修訂)》,信息披露評價結果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 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四個等級。
公開數據顯示,2022-2023年度,保利聯合信息披露考評的評價結果由B降至C。
申萬宏源證券、招商基金三季末重倉保利聯合
麪包財經梳理公開資料發現,2023年三季度末,招商基金、申萬宏源證券重倉持股保利聯合,均進入保利聯合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名單。
其中,招商基金旗下招商量化精選三季度末持有公司超200萬股。
招商基金、申萬宏源證券重倉持股違規公司,是主動買入還是因其他原因被動持有?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以及督察長等責任人是否應給予更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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