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佈公告稱,以傳真表決方式召開 2020 年第 2 次臨時董事會,會議召集人為公司董事長宋廣菊女士,應參加表決董事 9 名,實際參加表決董事 9 名。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董事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根據公司總經理劉平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劉穎川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任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資料顯示,劉穎川,男,1973 年出生,中國國籍,工學學士,中級工程師。1995 年參加工作,歷任廣州科學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程技術部部門經理,保利(重慶)投資實業有限公司計劃管理部部門副經理、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保利(福建)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保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河南保利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河北保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陝西保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保利(甘肅)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