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22日電 (記者車柯蒙)“據統計,今年2月以來,全國共為12.1萬户納税人辦理了延期申報,為5.1萬户納税人辦理了延期繳納税款。”今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發揮“銀税互動”作用助力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情況舉行發佈會,國家税務總局納税服務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韓國榮在發佈會上介紹“銀税互動”助力小微企業復工復產的相關工作情況。
韓國榮表示,疫情突如其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為了有效應對疫情,緩解納税人的資金壓力,税務總局已經連續4次延長了納税申報期限,並且允許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向税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税款。據統計,今年2月以來,全國共為12.1萬户納税人辦理了延期申報,為5.1萬户納税人辦理了延期繳納税款。對於納税人關心的因為疫情影響而逾期申報或者逾期繳税,是否影響納税信用的問題,税務總局也明確,對於受疫情影響而逾期申報或者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税人可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也不納入納税信用評價。因此,不會影響到納税人享受“銀税互動”貸款紅利。
韓國榮在發佈會上還提到兩點,第一點,按照納税信用評價制度,今年一月之後納税人發生的逾期申報記錄,要到2021年才對其納税信用級別產生影響。因為今年的納税信用級別是根據2019年的納税記錄進行評價的。也就是説,2020年以來發生的記錄不影響2020年納税信用級別。
第二點,疫情解除後,税務機關會主動提醒廣大納税人,對自身的納税信用記錄進行核實,有問題的,可以及時調整。如果納税人在2021年發佈新的評價結果前,沒有及時核實調整,還可以在明年的年底前向税務機關提出納税信用複評申請,進而有效地消除因為疫情防控對自身納税信用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