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為保護中小投資者保護,證監會及交易所通常會以發佈問詢函的方式,來對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中所發現的一些問題表示關注。
問詢函在質詢公司的同時,實際是在提醒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近年來,交易所針對上市房企的年報問詢時有出現。不過,今年這種情況似乎格外頻繁,截至目前已有10餘家房企遭到問詢,而陽光城便是其中一個。
5月30日,深交所對陽光城下發2021年年報問詢函。據瞭解,問詢函就公司毛利率、計提存貨跌價、其他應收款、債務風險及恢復持續經營切實等等事項一一展開問詢。
此前,陽光城因債務問題已多次收到交易所的函件。2022年1月29日,陽光城曾收到深交所所發出的《關於對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隨後公司於2月18日發佈對關注函的回覆公告。
深交所問詢
深交所首先關注陽光城的毛利率,並要求其結合近年來房地產業務經營狀況、收入確認及成本結情況等,説明公司2021年房地產毛利率僅為5.51%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較大差異。
根據陽光城年報顯示,2021年公司來自於房地產行業的營業收入為376.67億元,同比減少52.25%,營業成本355.91億元,同比減少44.39%;來自於房地產行業的毛利潤為20.76億元,毛利率5.51%,較2020年下降13.37個百分點。
分地區來看,華南地區項目毛利最高為12.29%,而西北地區項目毛利率最低為5.84%。此外,上述兩個區域也是陽光城毛利率同比下降最多的區域,分別下滑12.60%、18.45%。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上半年陽光城的毛利率還未低至個位數。截至2021年6月30日,來自於房地產行業的毛利潤45.63億元,毛利率為16.71%。
此外,陽光城的債務問題及後續應對措施依然是深交所關注的重點。
今年2月,陽光城因兩隻美元債未能兑付利息仍舊引發了多米諾骨牌效應,公司在銀行間市場的7只存續債券,以及交易所市場的6只存續債券均觸發違約事件。
據悉,深交所要求陽光城説明子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而被列為被執行人的主要情況及信息披露情況(如適用),相關子公司是否為公司主要子公司及其被列為被執行人事項對公司日常經營、融資等的影響。
並且,陽光城還需説明公司未能披露消除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的切實措施的原因及主要考慮,以及報告期財務報表以持續經營假設為基礎編制的合理合規性。
另外,請結合公司控股股東目前的債務風險、流動性風險等,説明控股股東相關風險可能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治理、股權穩定性等方面的影響,並提示相關風險。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5月30日,陽光城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公佈“18福建陽光MTN001”債券違約處置的最新進展。
陽光集團方面表示,已通過處置資產、請求金融機構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積極自救,受宏觀經濟環境、金融行業監管環境、新冠疫情及子公司受房地產行業政策調控等多項因素的不利影響,公司面臨階段性的流動性問題,仍在與持有人溝通展期事宜,爭取獲得持有人的理解。
在陽光城披露的2021年年報中,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69.16億元,計提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約4億元。
對此,深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陽光城需詳細列示年報較業績預告補充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涉及的項目所處位置、業態、開發建設情況等,並結合相關項目所處區域的房地產市場及周邊可比項目市場價格、項目平均銷售價格、銷售量的變化趨勢等信息,逐項説明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淨值的具體測算過程。
並且,説明是否借鑑獨立第三方的評估工作,相關測試方式、測試過程、重要參數選取等與以前年度報告和2021年業績預告的具體差異情況及其合理性、合規性。
根據年報顯示,截至去年年底,陽光城涉訴金額約為146億元,預計負債餘額為1.4億元。
陽光城方面稱,正積極與相關方溝通協商處理方案,如公司能妥善解決,則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決,則公司相關資產存在被動處置的風險,將對公司的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對此,深交所要求陽光城説明是否就相關訴訟承擔了現實義務、履行該義務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該義務的金額如何計量,預計負債計提是否充分、合規。請年審機構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針對年報中“募集資金承諾項目情況”部分顯示,公司募投項目西安上林雅苑項目投資進度不到50%。
陽光城方面表示,基於公司目前財務狀況,上述項目未來有可能存在項目轉讓或收縮投資的情況。此外,募投項目中有超過一半的項目報告期實現效益為負。
根據深交所要求,陽光城需説明上述項目進展較慢、效益為負的具體原因,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是否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對上述募投項目的投入計劃、目的等。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此次深交所下發的問詢函公告包括16個方面,除上述問題外還包括其他應收款等方面,要求陽光城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6月13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深交所且對外披露。
陽光城債務困局
自去年下半年起,陽光城及控股股東陽光集團均出現流動性壓力,旗下多隻存續債券均面臨到期挑戰。
據悉,陽光集團因去年12月美元債未付息,導致在銀行間市場的兩隻存續債券觸發交叉違約。而陽光城雖然去年下半年成功展期部分美元債、境內公司債及ABS,但今年2月未能兑付兩隻美元債,同樣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內地兩個發行市場約13只債券觸發違約事件。
截至4月29日,陽光城已到期未支付債務本金合計301.91億元,其中境外公開市場債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計1.09億美元,境內公開市場債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計81.67億元。
此外,根據陽光城2021年年報顯示,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約389.42億元,貨幣資金僅有183.88億元。
為了緩解流動性壓力,據觀點新媒體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陽光城及福建陽光集團約召開了20餘次境內信用債(未包括私募債部分)的持有人會議,主要尋求豁免交叉保護條款及債務展期,並由公司實控人林騰蛟提供個人擔保。
不過,隨着債務壓力深化,林騰蛟開始出現在法院被執行人名單,實控人的信用已有所削弱,上述議案的結果難言理想。
除了向債券持有人尋求豁免與展期,陽光城及陽光集團還通過處置資產、請求金融機構及政府支持等措施來實施自救。
截至2022年2月15日,陽光城及陽光集團已處置包括興業銀行、正心谷旗艦基金等股權,以及佛山陳村、浙江永康、四川宜賓、上海梓光、上海臻百利、希爾頓酒店等20餘項資產,累計已償還債務逾450億元。
5月6日,陽光城發佈公告披露,將浙江永康6宗地出讓予濱江集團,交易對價56.32億元,外加浙江陽光城所涉及債務14.97億元豁免;5月8日,林騰蛟及一致行動人以17.34億元出售龍淨環保1.61億股。
最新消息顯示,5月27日,陽光城發佈關於“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21陽城02”的2022年第二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公告。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其中“20陽城02”、“20陽城03”、“21陽城02”的加速清償議案均獲得通過,本金及相應利息在2022年5月25日立即到期應付。
此外,“20陽城02”、“21陽城02”關於變更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時間的議案獲得通過,“20陽城03”的該議案未獲得通過。同時,“20陽城02”關於要求發行人立即償付本金及相應利息的議案也獲得通過。
而“20陽城04”關於變更債券持有人會議相關時間,以及關於加速清償的兩項議案均未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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