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新材IPO系列報道之二
3月20日,《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關於金田新材IPO稿件見報後,3月22日,有報道稱,因發行人及保薦人更新財務資料,金田新材主動申請中止發行上市審核程序。
本報之前報道金田新材招股書中自2007年成立後近十年的歷史沿革成“空白”,期間,金田集團曾是金田新材長時間唯一股東或第一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查詢發現,金田集團法律糾紛信息眾多,尤其是目前仍存在失信信息和限制高消費信息,歷史上也有多條失信和限制高消費等相關信息。
金田集團失信還被限消
金田新材招股書顯示,公司前身為金田集團(桐城)塑業有限公司,2007年7月10日成立,當時唯一股東為金田電纜(後更名“金田集團”),其出資5000萬元。同時,招股書顯示,金田新材前身這位曾經的唯一股東金田集團,是公司實控人方文彬、方文翔控制的其他企業。
此前本報報道,通過企查查查詢顯示,2014年9月15日前,金田集團是金田新材唯一股東;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11月2日,金田集團為金田新材持股比例超42%的第一大股東。
實際上,除了金田新材招股書中對金田集團曾長期是金田新材唯一股東和二度成為第一大股東後很快二度退出卻默然不提而引人矚目外,金田集團法律風險“纏身”同樣令人側目。
企查查顯示,金田新材兩位實控人方文彬、方文翔控制的金田集團法律糾紛信息眾多,甚至目前仍存在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費等高風險事項(見圖一)。
圖一:企查查截圖
金田集團目前有一條自身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被執行信息,系温州市蒼南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11月22日立案,2019年3月5日發佈,案號(2018)浙0327執6454號,失信行為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見圖二)。所屬司法案件為金融借款糾紛,民事一審開庭時間為2015年9月22日,根據案情,被執行標的3113.692萬元(見圖三、圖四)。
圖二:企查查截圖
圖三:企查查截圖
圖四:企查查截圖
金田集團自身還有一條限制高消費信息。温州鹿城區人民法院發佈的限制消費令顯示,申請人為温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限消對象為金田集團有限公司,關聯對象方崇鈿。該案立案日期為2017年9月19日,發佈日期為2018年7月26日,案號(2017)浙0302執7814號(見圖五)。所屬司法案件為保證合同糾紛,民事一審開庭時間為2017年3月10日。根據案情,相關案件未履行金額507.58萬元(見圖六、圖七)。
圖五:企查查截圖
圖六:企查查截圖
圖七:企查查截圖
也就是説,金田集團上述失信信息和限消令的立案時間到發佈時間,均在金田新材此次IPO報告期內。
企查查還顯示,金田新材兩位實控人方文彬、方文翔的父親方崇鈿目前共有2條作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以及共3條作為限消令對象的限制高消費信息,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發佈時間均在2019年2月14日,限消令發佈時間為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間 (見圖八)。
圖八:企查查截圖
實際上,企查查顯示金田集團分別還有4個歷史失信信息、2個歷史限制高消費信息(見圖九)。查詢發現,金田集團4個歷史失信信息的發佈時間為2016年1月4日到2019年2月14日,時間跨度3年多,所屬司法案件為保證合同糾紛或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至於2個歷史限消令,都是因自身未履行法定義務而被限制高消費,發佈時間都在2019年4月初,所屬司法案件也是保證合同糾紛或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圖九:企查查截圖
作為被告的案件達50起
金田集團作為被告的法律糾紛信息更多。企查查顯示,金田集團作為被告的法律糾紛案件多達數十起,以裁判文書統計,因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案由被起訴的達16起,因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由被起訴的有9起,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由被起訴的有8起,因其他案由被起訴的有7起,因破產撤銷權糾紛案由被起訴的有5起,因與破產有關的糾紛案件執行案由被起訴的有5起(見圖十)。
圖十:企查查截圖
金田集團自身風險除了來自法律上的,還有行政處罰方面,企查查顯示,金田集團共有5個行政處罰信息,包括因金田工業園原綜合樓地塊標準廠房投入使用後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進行消防設計等被罰。
根據企查查查詢的工商登記信息,1993年8月19日成立的金田集團目前全名金田集團有限公司,曾用名包括金田集團電纜有限公司、温州市金田集團有限公司。目前股權機構上,方文彬、方文翔各自持股50%,方文彬還擔任監事,方文彬和方文翔的父親方崇鈿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此外,方崇鈿曾於2013年12月5日參股,2015年11月11日退出。金田集團向當地市場監督機構提交的最近兩年企業年報顯示,2019年社保參保人數為4人,而2020年則未披露該數據。
顯然,結合金田新材招股書中對2007年成立到2016年底變更為股份企業的近十年曆史沿革隻字未提,金田新材可能需要解釋這樣的疑問:
1、企查查顯示,金田集團作為金田新材這期間長期唯一股東或第一大股東,金田集團存在諸多作為被告的法律糾紛信息甚至失信信息、限消令,招股書中為何未作任何披露?
2、金田集團逐步退出金田新材,方文彬、方文翔兩位實控人從間接持股變為直接持股,是否與金田集團包括失信信息、限消令在內的法律糾紛多導致法律風險較高有關?
3、方文彬、方文翔兩位實控人控制的金田集團法律糾紛多,會否對金田新材帶來不利影響?如何避免金田集團可能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
4、方文彬、方文翔兩位實控人控制的金田集團,為何會出現諸多法律糾紛?是否與兩位實控人的決策有關?
5、如何避免或者化解各界可能因金田集團法律糾紛多而對方文彬、方文翔兩位實控人治理金田新材產生的擔憂?
公司網址尚在建設中
此外,招股書中披露了公司官網為“互聯網網址:http://gettel.cc/”,但記者多次就輸入該網址試圖登錄公司官網,發現均顯示網站在建設中。
3月23日上午,按照金田新材招股書中披露的保薦機構中泰證券公開電話,記者致電中泰證券,向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明身份並詢問金田新材保薦代表人馬閃亮、李碩是否在時,接聽電話工作人員稱他們都不在,具體何時在也不清楚,因為他們老在外面,並建議記者直接撥打他們手機號。
3月25日下午,記者再次登錄金田新材網站,電腦頁面顯示結果仍然如同此前(見圖十一)。
圖十一:金田新材官網3月25日截圖
那麼,金田新材招股書為何披露一個尚在建設中的公司官網網址?金田新材認為招股書中披露尚在建設中的官網網址,是否合適或者符合要求?金田新材招股書對官網尚在建設中為何不作説明?金田新材保薦機構是否知曉招股書披露的公司官網尚在建設中和對該信息的披露有何意見?
就金田集團法律糾紛信息多還有失信、限消令以及金田新材招股書披露的官網等相關疑問,《大眾證券報》明鏡財經工作室記者此前致電金田新材併發去新聞採訪函,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覆。
記者 爾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