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業與股份制企業的區別是什麼,區別在哪裏?
合作制與股份制一樣,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組織形式。從某種意義上,合作制或許可以視為股份制的一種特例:股權相對平均,而客户與股東重合。那麼股份合作制企業與股份制企業的區別是什麼,區別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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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業與股份制企業的區別是什麼,區別在哪裏?
股份合作制企業不同於一般的股份制企業,它們之間的區別是:
1、經營宗旨不同。
2、股份性質不同。
3、企業職工身份不同。股份公司的職工不一定是本企業的股東,多數是公司的僱員;股份合作制企業則強調職工就是股東。新進公司的職工要入股,不入股者為僱員,最多不能超過 10%。
4、分配製度不同。股份公司對股東完全實行按資分配,公司税後提取了法定公積金後,至於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完全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對職工只貫徹按勞取酬的原則;股份合作制企業是貫徹按勞與按資分配相結合的原則。
《公司法》第八十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廣西志明律師事務所謝孟暉律師解析:
股份制企業的經營宗旨是利潤最大化,資本增值是公司的最高利益和準則,它是純競爭性的唯利是圖性的經濟組織;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宗旨是貫徹實施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股份制企業的股東一經自由入股,股份(股票)只能橫向流動,即可以自由買賣,以轉讓所有權。
但不能逆向返還,即不能退股;股份合作制企業是一部分財產用於公共積累的共同佔有,而另一部分財產則實行職工個人所有;
由此形成共同共有與按份個人所有相結合的產權制度,當職工調離、退休、死亡時,其中一部分可以退還給職工,也可 以繼承和在企業內部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