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16日,上海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
上實發展表示,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於12月28日,上實發展公開信息顯示,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為包括: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該公司不晚於2021年12月15日知悉上實龍創應收類款項存在不可收回風險,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但上實發展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披露重大風險提示公告;未及時披露訂立重大合同。2020年12月15日,上海市虹口區土地發展中心與你公司簽訂《收購東大名路815號(西側)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合同》《收購東大名路815號(東側)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合同》,與上實發展全資子公司上海高陽賓館有限公司簽訂《收購東大名路879號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合同》,擬收購上實發展及上海高陽賓館有限公司持有的東大名路815號(西側、東側)、879號地塊房地產,三份合同總金額為9.3億元。但上實發展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2年3月31日才在《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訂立上述重大合同。
此外,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上實龍創開展業務過程中存在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的情形,導致上實發展相關年度定期報告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實、不準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