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三季度依法對2家拒收現金公司作出經濟處罰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人民銀行今日發佈數據顯示,2022年第三季度,依法對2家拒收現金的物業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人民銀行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依法處罰並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編輯 姜樊 王琳琳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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