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券商股直線拉昇,光大5天4漲停!A股V型反轉,外資重新歸來
針對有媒體報道“證監會要求外資投行報告高管薪酬細節,並提出不要給高管過高薪酬”的消息,證監會盤中闢謠。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該報道為不實消息,證監會及相關證監局、行業協會未召開過上述會議。該負責人指出,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構建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保持行業核心競爭力的基礎,也是保持行業穩健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全球監管部門對薪酬激勵相關制度近年來比較關注,目的是防範過度投機、過度激勵引發的金融風險。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證監會已批准11家外資控股證券基金公司,在華機構總體經營發展情況良好,證監會依法依規統一監管,充分尊重機構經營決策自主權。
受此消息影響,原本弱勢的A股盤中全線發力,大盤從低點持續拉昇,券商板塊直線拉昇,光大證券實現5天4漲停,截至收盤,A股三大指數全部翻紅,滬指漲1.02%,深成指漲0.2%,創業板指漲0.07%。成交量方面,滬深兩市成交額連續第3個交易日突破1萬億元。
外資亦重新迴流,此前曾一度淨流出超30億,截至收盤,北向資金淨買入39.44億元。
另外,全球市場出現反彈,美股期貨漲幅擴大,納指期貨漲1.7%,標普500指數期貨漲1.3%,道指期貨漲1%。富時中國A50指數期貨漲幅擴大至1%。比特幣走高,一度收復23000美元/枚關口。離岸人民幣兑美元走高,日內漲超500點,現報6.7321;在岸人民幣兑美元持續走高,日內漲超350點,現報6.7178。
近日,有媒體報道中國證監會今年在上海和北京召開會議,要求外資投行報告高管薪酬細節,並提出不要給高管過高薪酬。此為不實消息。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證監會及相關證監局、行業協會未召開過上述會議。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構建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保持行業核心競爭力的基礎,也是保持行業穩健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全球監管部門對薪酬激勵相關制度近年來比較關注,目的是防範過度投機、過度激勵引發的金融風險。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總結2008年金融危機教訓時指出:“大型金融機構的高額薪酬基於短期的高額利潤,忽略了金融企業的長期風險,是導致金融危機的主要因素之一”。歐美等國和國際組織先後對金融行業薪酬管理制定了相關監管制度和規則,如金融穩定論壇(FSF)出台《穩健薪酬做法原則》、歐盟出台《第四號資本要求指令》、美聯儲發佈《金融企業薪酬政策監管方案》,對金融從業人員薪酬實施監管,避免高管為取得高薪而採取過度投機行為。
為指導行業機構建立穩健的薪酬制度、健全薪酬激勵約束機制,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近期,監管部門會同行業協會,在充分聽取行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由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分別發佈了薪酬管理指引,核心制度包括∶強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落實薪酬遞延支付安排。明確不得通過包乾、人員掛靠等方式開展業務,不將從業人員的薪酬收入與其承做或承攬的項目收入直接掛鈎。建立完善經營管理層和基金經理等核心員工獎金跟投機制,實施違規責任人員獎金追索扣回制度。支持證券基金行業探索實施多樣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弱化規模排名、短期業績、收入利潤等指標的考核比重。
上述負責人指出,近年來,按照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的統一部署,證監會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放寬、取消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外資股比限制,已批准11家外資控股證券基金公司,在華機構總體經營發展情況良好,證監會依法依規統一監管,充分尊重機構經營決策自主權。
受此消息影響,A股盤中拉昇明顯,滬指盤中跌近2%,一度失守3200點關口,創業板指跌超3%,科創50指數跌逾4%,午後探底回升集體翻紅,滬指尾盤漲超1%。截至收盤,A股三大指數全部翻紅,滬指漲1.02%,深成指漲0.2%,創業板指漲0.07%。
券商股更是上演反彈先鋒,盤中指數直線拉昇,截至收盤,財達證券、紅塔證券、光大證券、中信建投、長城證券漲停。
受券商板塊大漲帶動,銀行股異動拉昇。截至收盤,蘭州銀行漲停,江蘇銀行、廈門銀行、江陰銀行、瑞豐銀行、張家港行、浙商銀行、齊魯銀行等漲幅居前。
另外,全球市場出現反彈,美股期貨漲幅擴大,納指期貨漲1.7%,標普500指數期貨漲1.3%,道指期貨漲1%。富時中國A50指數期貨漲幅擴大至1%。比特幣走高,一度收復23000美元/枚關口。
正如上文提到,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基金業協會分別發佈了薪酬管理指引,體現出尊重市場基本規律、立足行業實際情況、壓實機構主體責任、防範短期過度激勵的基本思路,旨在夯實行業發展的治理基礎、風控基礎、合規基礎、文化基礎和人才基礎,更好有效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並無設置薪酬限額,也不涉及薪酬總額和具體操作辦法。
中證協發佈的《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中,明確要求證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時,應當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穩健薪酬方案,充分考慮市場週期波動影響和行業及公司業務發展趨勢,適度平滑薪酬發放安排。
針對“領導層”們的薪酬,《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中規定,證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時,應當對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和核心業務人員建立薪酬遞延支付機制,明確適用條件、支付標準、年限和比例等內容。遞延支付年限應當與相關業務的風險持續期限相匹配,遞延支付速度應當不快於等分比例。
東吳證券有關分析師表示,薪酬分配中將高級管理人員個人收入與公司整體經營業績、個人分管業務業績緊密掛鈎,將激勵與約束相結合,依據相關考核結果實施薪酬分配。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指引》(簡稱《指引》),對公募基金公司的薪酬結構、薪酬支付、績效考核、薪酬內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方面,規定遞延支付期限,維護人員結構穩定。《指引》注重發揮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在公司風險管控中的作用,規定績效薪酬的遞延支付期限、遞延支付額度應當與基金份額持有人長期利益、業務風險情況保持一致,遞延支付期限不少於3年,遞延支付速度應當不快於等分比例。《指引》還規定績效薪酬遞延支付制度適用人員範圍包括但不限於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和核心業務人員。同時規定,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等關鍵崗位人員遞延支付的金額原則上不少於40%。
另一方面,落實長效考核機制,加強對投資人利益的保護。《指引》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績效考核指標應當包括:經濟效益指標、合規風控指標和社會責任指標。經濟效益指標應當體現3 年以上長週期考核情況、投資者實際盈利情況、投資研究等專業能力建設情況;合規風控指標應當包括合規及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情況、合規事件或重大風險發生情況、信息系統安全運行情況、員工廉潔從業情況;社會責任指標應當包括道德標準、企業價值、客户滿意度等。考核指標的多元化以及考核期限的拉長,可以有效鼓勵基金經理或通過長期持有優質公司獲得回報,避免頻繁博弈市場以追求短期業績的情況,有利於降低資本市場波動性的降低。
另外,《指引》還發揮激勵約束機制,統一各方利益,規定基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應當將不少於當年績效薪酬的20%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其中購買權益類基金不得低於50%。基金經理應當將不少於當年績效薪酬的30%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並應當優先購買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海通證券研報認為,自購基金可以有效實現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基金經理利益與持有人利益的綁定,更好的激勵約束相關人員的行為。《指引》有利於健全行業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提高公募基金行業服務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服務居民財富管理、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的能力,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
來源: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