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5月16日消息,華致酒行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0755.SZ,下稱“華致酒行”)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雲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其未按規定審議並披露關聯交易、信息披露不準確、財務核算不規範,違反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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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雲南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華致酒行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披露,2020年3月,華致酒行的全資子公司北京華致陳香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致陳香),向關聯方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購買房產,同日華致陳香與新華聯、關聯方華澤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澤集團)簽署債權債務抵銷協議。
華致酒行未按規定將前述關聯交易提交董事會審議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關於這宗房產購買交易及債權債務抵銷協議的具體金額和信息,紅星資本局致電華致酒行董秘辦,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據前述警示函,華致酒行應在收到本決定書的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對此,華致酒行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高度重視監管措施決定書所提出的問題,將認真吸取教訓,嚴格按照雲南證監局的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整改報告,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截至收盤,華致酒行股價報25.8元/股,跌3.08%。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程璐洋
編輯 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