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7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27日消息,財政部、税務總局26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
其中提出,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税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税前攤銷。(中新財經)
中新網3月27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27日消息,財政部、税務總局26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
其中提出,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税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税前攤銷。(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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