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00萬銀行存一天,黃牛直返3.7萬!真這麼好賺?當心!有人錢沒了…

由 申屠仲舒 發佈於 財經

“100萬元起存”“貼息存款”“全國均可做”……如今,銀行存款時點衝量、日均衝量已成為更加日常的行為。

一位資金掮客在社交媒體發佈了攬客信息,他介紹稱,“貼息存款的收益來源為購買的銀行存款利息+私下貼息,例如,存入100萬元存款,除了銀行本身利率之外,存入後我們會向您額外加息3.65%。”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段時間,貼息存款重出江湖,有不少“黃牛”打着銀行時點衝量、日均衝量、貼息力度大等口號招攬生意,其中以三方掮客居多,但也不乏一些金融行業從業者……

“黃牛”攬客貼息存款難禁

3月1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有不少“黃牛”遊走在社交媒體發佈貼息存款“口子”攬財拉客,獲取利差。

“我這裏屬於行業上游渠道,資金方想找到更短的渠道幾乎不可能。”資金掮客趙磊(化名)給出的口徑也基本一致,在合作之前他通常會向客户表明自己的優勢,例如,貼息價格比其他渠道高、能帶客户掙更多的錢等。

“我的佣金結算規則是新客户出金結算,老客户入金結算。”趙磊稱,“現在做貼息存款不需要跑指定網點,簡單來説就是通過各家銀行手機App給自己名下開一個Ⅱ類户,填上我給的推薦碼,然後存錢,除了銀行給的固定利息收益,再拿我給的返利,我開出的返利大概可以達到3.7%左右,也就是説100萬元存一天儲户就可以拿到3.7萬元的返利。”不過,據他介紹,這樣存一天就能直接拿返利的“好生意”通常需要趕時間,比如月末衝時點時,還有一些貼息存款業務則需要辦理定期存款,一次性返利。

除了一些專職攬財的資金掮客之外,還有一些金融行業人員也加入其中。葉莉(化名)是一位信託公司銷售人員,近兩年信託行業違約頻發,投資者購買產品的態度也越來越謹慎,為了增加一些額外收入,她也加入了幫助銀行推薦貼息存款的行列。“銀行需要存款,只存1天,存100萬元除了銀行利息我再額外給您補貼600元,需要考慮一下嗎?”這是葉莉發送推薦短信的模板。

還有一些疑似銀行的工作人員也曬出“200萬元起存、大額存款利率高達4.25%”的字樣,並附上工作照吸引儲户前來辦理貼息存款。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諮詢顧問蘇筱芮表示,此類貼息存款行為屢禁不止,一方面是抓住了銀行客户期望多獲取存款利息的迫切心理,另一方面則是銀行員工出於存貸業務等壓力,企圖使用一些“地下手段”來完成業績,通過中介、“黃牛”等中間渠道能夠一定程度上隱蔽操作,從而也使他們抱有不被發現的僥倖心理。

“非陽光貼息”存款風險難測

貼息存款一直都是行業不能説的秘密,但“散落”在社交媒體的傳單、廣告、海報等各類渠道都能找到它的身影。

據瞭解,市面上存在的貼息方式主要有“陽光貼息”以及“非陽光貼息”兩種,通俗來講,“陽光貼息”就是銀行工作人員為了完成業績指標,自己私下或通過資金掮客向儲户支付“利息”購買的存款產品。這類產品購買方式與一般存款產品購買方式比較相似,儲户需要先在銀行任意櫃枱開通賬户然後進行存款,但必須要存夠規定期限,在此期間不能提前支取、不能轉讓,這類存款產品一般有靈活期限和定期存款兩種,定期存款的存入年限通常在1-3年左右,貼息的利率通常在2.5%-3.7%之間。

還有一類為“非陽光貼息”,這類貼息往往需要儲户存入較大的資金,由不滿足銀行授信條件的用款企業作為貼息方購買的存款產品。融資顧問霖霖(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了她提供的“非陽光貼息”存款業務流程,“貼息的目的是幫助企業迅速融到資金,存款額度1000萬元人民幣起步,上不封頂。首先在指定的銀行櫃枱辦理存款,承諾不開通網銀、不查詢、不質押、不提前支取;然後向您打入全部貼息款,機票費由企業方墊付”。霖霖説道。此類存款以定期存款居多,通常起存年限在三年左右。

在不少儲户看來,貼息存款是銀行合規的存款業務、辦理流程也均在銀行進行,只要跑跑腿、動動手指頭就能拿到翻倍的利息,何樂而不為?但在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悦看來,在貼息攬儲的產業鏈中,銀行獲得了存款,完成了業績;資金掮客賺取了中介費;投資者得到了貼息,看起來皆大歡喜。但對於儲户來説,貼息存款可能意味着不僅拿不到利息,甚至本金也會血本無歸。

王德悦提醒稱,這類高息存款往往暗藏陷阱,很多情況下都牽扯着銀行“內鬼”與資金掮客勾結實施詐騙、職務侵佔、偽造金融票證罪等犯罪行為。尤其是“非陽光貼息”,資金往往根本沒有存入銀行或被擅自轉走,儘管銀行應該對內部員工參與的不合規存款業務負有監督責任,但此類存款一旦“消失”,儲户往往很難向銀行追責。

事實上,近年來發生的“存款消失案”也多與貼息有關。有一些儲户通過資金掮客提供的貼息方式購入了存款產品,本以為資金進入了銀行系統,但殊不知,自己的辛苦錢被企業或銀行員工挪用,最終落得個血本無歸的地步。

變相推升銀行負債端成本

無論是“陽光貼息”還是“非陽光貼息”,都被監管部門明令禁止。央行於2018年6月8日發佈的《關於完善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也規定,銀行不得通過返還現金或有價證券、贈送實物等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此前在金融知識普及活動中,高額貼息存款也曾被定義為危及資金安全行為的常見形式。

對銀行業來説,貼息存款容易導致負債成本抬升,不利於銀行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干擾了存款市場正常競爭秩序,但由於此類業務隱秘性極強,在嚴打方面也存在難點。

正如王德悦所言,為逃避監管打擊,此類業務開展時手段日趨隱蔽,監管方面取證難,如由資金方與中介之間簽訂協議,銀行自身不給付高息。加之監管方面查處存在難點,不足以形成威懾力,致使貼息存款屢禁不止。

“貼息行為變相推升了銀行負債端成本,傳導至貸款端也會推升企業融資成本,同時還存在信用風險。”蘇筱芮直言,例如“非陽光貼息”中的企業資質和經營情況將直接影響到對應的銀行客户,是銀行內控存在疏漏和管理不力的具體表現,需要在機構內部強化員工教育及合規底線。從監管層面來説,打擊此類問題的難點主要是此類行為非常隱蔽,尤其是“陽光貼息”如果直接由銀行人員與客户直接進行貼息操作,確實很難發現,建議應從企業側以及中介側切入,沿着線索順藤摸瓜,對於違規嚴重的銀行機構及對應人員採取嚴厲處罰措施。

一位銀行業人士建議,下一步應強化監管,提升違規成本;引導金融機構加快完善內部治理,建立健全合理考評機制,加強業務員培訓;緩解部分銀行吸儲壓力還是要提升銀行服務質量,增強客户黏性。


記者丨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 

編輯丨林琴

圖片丨北京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