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證券近日先後完成A股配股和H股供股,募集資金總額分別為127.15億元和港幣85.56萬元。
港股投資者參與供股者寥寥無幾,公司僅收到5份有效接納及申請。獲得有效認購的股數僅佔H股供股總數的約0.03%。這意味着約99.97%的供股未獲認購。
港股投資者為何不願意再為東方證券掏腰包?
翻查歷史數據。2015年至今,東方證券通過IPO、增發、配股、供股等方式,先後5次在A股和港股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已經完成的股權募資淨額合計超過400億元。其中,在A股市場上,公司兩次的股權再融資規模均超過百億元。
截至2022年5月30日,東方證券A股和H股前復權股價分別為9.09元和4.09港元,較去年高點均下降過五成。2015年東方證券A股IPO發行價為10.03元/股,2016年H股發行價為8.15港元/股。這意味着,即便算上分紅,東方證券H股仍然處於破發狀態,A股則仍徘徊在IPO發行價附近。
2017年,東方證券A股定向增發價格為14.21元/股,當前股價大幅跌破定增發行價。
H股投資者為何不願意再為東方證券“慷慨解囊”?作為一家頗具規模的券商,東方證券為何股價低迷?持續鉅額股權融資是否真正提升了這家券商的投資價值?券商是資本市場的“守門人”,擁有再融資的便利條件,東方證券是否存在“過度融資”?
上市以來股權融資超400億元
東方證券自2015年首發上市以來,通過A股和H股股權融資合計募得的資金超過400億元。
觀察數據可得,2015年至2017年,東方證券先後通過A股及H股首發上市,以及A股定增募資補充流動性,公司的淨資本規模在2017年年末達到上市以來最高值。隨後,在公司未再進行股權融資的4年間,公司的淨資本呈整體下滑趨勢。
東方證券似乎面臨不進行股權融資,淨資本就始終不見長的困境。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幾年淨利潤增長較快。2021年,公司的歸母淨利潤為53.71億元,同比增長97.26%,增速在41家上市券商中位列第三。
財務報表上的利潤並不低,為何東方證券還是需要大規模融資呢?
6年以來累計分紅超80億元 大股東累計獲超21億元現金分紅
數據顯示,東方證券自上市以來的分紅比例較高,累計現金分紅超80億元。
2015年上市以來至2020年,公司合計現金分紅超82億元,如對應到相應年份的合計歸母淨利潤,這6年公司摺合的平均股利支付率約為41.9%。尤其是2017年之後,公司集中完成了多次股權融資之後,其股利支付率持續高於40%。
東方證券2021年年報顯示,公司為實施本次配股,決定暫不進行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東方證券目前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為申能(集團)有限公司,2015年末和2016年末,該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分別為30.08%和24.74%,2017年末至2020年末,該大股東的持股比例持續為25.27%。由此折算,自2015年公司上市以來,申能(集團)有限公司合計獲得現金紅利超20億元。
根據東方證券的A股配股股份變動公告,在本次配股完成後,申能(集團)有限公司持有22.62億股公司A股,佔總股本的26.63%,持股比例進一步提高。
上市以來持續大比例分紅,東方證券再通過股權融資超百億元,箇中合理性值得推敲。
另外,資產減值是東方證券一個重要的失血點。
信用減值損失較高: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為主因 涉及多起未決訴訟
觀察東方證券的主營業務佈局,公司依賴一些資本消耗型業務。當期,公司經紀及證券金融業務產生收入143.25億元,佔比56.78%,其中包括融資融券、股票質押式回購等。公司投資管理業務產生收入55.31億元,同比增長25.89%,其中包括資產管理、私募股權投資等。
而以上業務所產生的信用風險或將成為制約其盈利能力的一大因素。
2021年,東方證券的信用減值損失為13.14億元,金額位居41家上市券商第二,其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13.18億元。研究發現,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持續為公司確認信用減值損失的主因。
2018年以來,東方證券或出於控制信用風險的考量,持續縮減了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規模,從而導致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利息收入逐年下降。但由該資產產生的減值損失卻未見明顯跌勢。2020年和2021年,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分別產生減值損失36.96億元和13.18億元,均高於2018年和2019年發生的金額。
截止2021年年末,東方證券存續的主要訴訟及仲裁合計16起,涉訴本金金額合計超44億元,所有的未決訴訟事由均為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違約。如涉訴金額無法如期償付,公司或將面臨較大損失。
其中,公司與汕頭市澄海區滬美蓄電池有限公司、珠海中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徐煒和雲南九天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生訴訟的本金金額均超過4億元,而對應質押式回購業務的標的股票分別為*ST猛獅、ST中珠、*ST騰信和*ST易見,均面臨一定交易風險。
此外,在2021年間,東方證券有12起訴訟結案,合計待償還本金金額超30億元,亦全部為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引發的違約糾紛。考慮到多位被訴方已進入破產程序或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公司或難足額獲得賠付。
此外,2019年至2021年,東方證券多次因內控制度存在漏洞,收到證監會和上海監管局的處罰。
東方證券究竟是不是一個價值創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