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每週五都有大事,這周劍指“大寶寶類”貨幣基金,影響超過5億人。
為了完善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監管,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研究起草了《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對規模大於2000億或投資者數量大於5000萬個的“重要貨幣市場基金”,明確附加監管要求,明確風控機制,加強“未雨綢繆”,提高運作穩健性。
據記者統計,滿足上述要求的“重要貨幣市場基金”只有天弘餘額寶、易方達易理財兩隻產品,上述產品分別在阿里旗下螞蟻財富、騰訊旗下理財通平台銷售,藉助互聯網平台的海量客户,兩隻產品規模都在去年三季度末分別為7600多億、2400多億,有望納入“重要貨幣市場基金”。
“重要貨幣市場基金”來了!
四個“明確”加強審慎監管
1月14日,證監會研究起草了《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從文件起草背景看,近年來,我國公募基金行業的快速發展,整體規模超25萬億元,其中貨幣市場基金規模9.4萬億元,投資者數量突破5億。
作為一類成熟的現金管理類產品,貨幣市場基金是境內外市場公募基金的重要品種之一,投資門檻最低,具有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投資成本低等特點。貨幣市場基金積極踐行普惠金融,服務廣大投資者財富管理。
鑑於個別貨幣市場基金規模較大或投資者數量較多,為進一步提升基金管理人抗風險能力,增強產品韌性,確保投資者投資的安全性和流動性,證監會研究起草了上述《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對重要貨幣市場基金提出更為嚴格審慎的監管要求:一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定義和評估,有效識別重要貨幣市場基金;二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附加監管要求,增強抗風險能力;三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機制。
具體來看,《暫行規定》共五章二十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定義。重要貨幣市場基金是指因基金資產規模較大或投資者人數較多、與其他金融機構或金融產品關聯性較強,如發生重大風險,可能對資本市場和金融體系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貨幣市場基金。
二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評估範圍、標準和程序。
一是明確單一基金滿足淨資產規模大於2000億元、或投資者數量大於5000萬個等條件的,應納入參評範圍,其中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並在同一銷售機構銷售的不同貨幣市場基金應予合併計算。二是證監會將對參評產品予以評估、確定最終名單並予以公示,評估標準主要包括規模、關聯度、可替代性和複雜性四方面指標。三是對於規模和投資者數量已連續3個月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產品,證監會可將其移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名單。
三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附加監管要求。
《暫行規定》從經營投資理念、風險管理、人員及系統配置、投資比例、交易行為、規模控制、申贖管理、銷售行為、風險準備金計提等方面,對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託管人和銷售機構提出相較常規基金更為嚴格審慎的要求。
記者最關注的投資要求,新規對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運作指標做出更為嚴格審慎的規定:比如,將單一投資標的的持有比例從常規基金的10%降至5%;持有流動性受限資產上限從10%降至5%;現金類資產最低佔比從5%提高至20%,並明確有期限的銀行存款佔比不得高於50%;槓桿率上限從120%壓至110%,剩餘期限上限從120天壓至90天。
此外,規模5000億元以上的重要貨幣市場基金正常市場條件下不得槓桿運作,剩餘期限進一步壓至60天。
談及投資和嚴格風控要求對重要貨幣市場基金收益的影響,天弘基金表示,新規與現有的實際運作是基本匹配的,因此不會明顯降低投資收益。此外,天弘基金在基金管理方面也有一定的創新,通過大數據分析精準的刻畫客户羣體的行為模式,不僅僅是在資產端做有效管理,在負債端也可以做較好的管理,使我們能夠更好為客户服務。
四是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及相關市場主體應當共同制定合理有效的風險應對預案,提前對風險處置事項做出安排。二是規定重大風險情形下的風險處置小組機制,以及基金管理人等市場主體風險處置責任及要求。三是規定不同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自有資金、風險準備金、主要股東等處置資金來源。
針對上述針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舉措,天弘基金表示,相關監管措施的出台強化了主體的職責,明確了處置機制,給予市場機構重要的指引,這樣使管理人及相關主體在巨大的市場誘惑下會衡量相關成本,不至於盲目冒進,相關規定對市場的平穩運行和產品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對維護金融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據記者統計,截至2021年三季末,目前滿足規模大於2000億或投資者數量大於5000萬個的“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目前只有天弘餘額寶、易方達易理財兩隻產品,華寶現金添益、博時合惠等8只貨基規模也超過1500億元,有望成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後備軍”,其中規模超過1000億元的貨基共計28只。
而持有人超過5000萬户的,只有天弘餘額寶一隻產品,平安日增利以接近4900萬户位居次席,易方達易理財持有人超過了3100萬户,位居第三名。
談及該項規定出台對貨幣基金市場的影響,天弘基金表示,從實際產品運作來看,此次辦法的出台對貨幣基金的管理並不會出現實質性的影響。實際上,在證監會的領導和指導下,天弘基金自2017年便開始以比普通貨幣基金更加嚴格的風控標準來管理相關貨幣基金。
基金業“穩字當頭、穩中求進”
統籌發展和防風險的平衡
針對上述規定的出爐,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新規有利於推動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高質量發展,更好踐行普惠金融,服務廣大投資者財富管理;同時,新規注重宏觀審慎與微觀監管相結合,有助於彌補監管空白,完善監管框架。在公募基金行業“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的大環境下,將更加有利於統籌發展和防風險的平衡。
談及新規出台的作用,北京一位基金業內人士表示,一方面,《暫行規定》要求管理人建立更為長期、審慎的經營投資理念,設置更為嚴格的風控指標,將有利於提升基金管理人的抗風險能力,增強產品韌性,確保投資者投資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另一方面,新規還有利於鼓勵頭部基金管理人、頭部基金產品做大做強,支持基金公司夯實投研專業能力,提高綜合財富管理服務能力,推動重要貨幣市場基金和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
天弘基金也認為,伴隨着利率市場化和第三方支付的快速發展,貨幣基金的規模出現了爆發式的增長,同時也出現了單隻基金規模巨大的貨幣基金,貨幣基金不論是從品類的角度還是從單隻產品的角度,都已經成為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市場參與主體。
在天弘基金看來,為了保證市場的平穩運行,有必要參照對系統重要性機構的監管制定對系統重要性產品的監管制度,以使貨幣基金能夠更好地發揮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普惠金融的重要作用。在此意義下,此次出台的《暫行規定》是非常必要的,有利於進一步提升產品的抗風險能力,減少單隻或單品類產品可能對市場形成的衝擊,從而對保護投資者利益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而從監管背景看,2018年以來,為完善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防範系統性風險,有效維護金融體系穩健運行,我國借鑑境外市場經驗,一行兩會就陸續出台《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等監管規則。
現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規則是從機構角度出發,而本次《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暫行規定》是從資管產品角度,是對前述規則的有益補充。
同時,《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暫行規定》是在《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的框架下制定的,與公募基金其他監管規則也是一脈相承。
而從基金行業發展看,近年來基金行業在大發展中更加註重“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在發展中注重統籌發展和防風險的平衡。
易會滿主席多次講話強調“更加突出抓規範、防風險和促創新的統籌平衡”,“努力走在市場曲線前面”,研究措施對重要貨幣市場基金加以合理約束,強化風險管控,有利於提升監管前瞻性,提高行業發展韌性。同時,《暫行規定》對投資運作指標做出更為嚴格審慎的規定,壓實機構主體責任,也前瞻性地做好了風險防控安排。
從國際市場來看,隨着近年來疫情導致海外經濟和資本市場波動加大,也更加註重防範系統性風險。2010年以來FSB陸續發佈《降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道德風險》、《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強度和有效性》、《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機制核心要素》等一系列文件;2014、2015年分別研究起草了兩個版本的《識別全球非銀行非保險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評估辦法》並公開徵求意見,為識別具有系統重要性非銀金融機構和資管產品提供了監管原則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