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29日,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2年6月24日接獲聯交所的函件,當中載列以下公司股份恢復買賣的指引: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刊發所有尚未公佈的財務業績,並提出任何審計修訂意見;證明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公佈所有重大資料,以供本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其狀況。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聯交所可將任何已連續18個月暫停買賣的證券除牌。就該公司的情況而言,該18個月期限於2023年9月30日屆滿。
公告顯示,於本公告日期,陽光100的業務營運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照常進行。董事會謹此聲明,該集團各項營運未受延遲刊發2021年經審核年度業績及2021年年度報告影響。
此外,陽光100稱,將進一步延遲刊發2021年經審核年度業績。公司新任核數師中審眾環(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需要更多時間開展及完成其審核程序,尤其是對於公司日期為2022年5月10日的公告中所披露前任核數師信函中所述若干未解決事件。
觀點新媒體獲悉,陽光100股份已自2022年4月1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刊發2021年經審核年度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