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豐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立智能”)近期更新了招股書,擬衝刺創業板上市,其擬募資3.8億元,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豐立智能報告期內毛利率承壓連年下滑,客户集中度也較高。招股書稱子公司2018年至2021年都沒有實際開展業務,其2018年卻存在主營業務收入,披露準確性存疑。此外,豐立智能在環保方面的問題值得關注,曾因未經驗收便投產被罰款,還有3名員工曾因犯污染環境罪被判刑。
毛利率連年下滑
客户集中度較高
招股書顯示,豐立智能成立於1995年,主營業務是小模數齒輪、齒輪箱以及相關精密機械件等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廣泛應用於電動工具、智能家居、醫療器械、農林機械、工業縫紉機等行業。
豐立智能控股股東是台州市黃岩豐立電控設備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王友利、黃偉紅夫婦。
財務數據方面,2019-2021年(報告期),豐立智能分別實現營收3.06億元、3.76億元和5.68億元;分別實現歸母淨利潤6243.26萬元、4801.99萬元和6079.26萬元。營收穩步增長,但淨利潤有所波動,2020年歸母淨利潤同比下滑了23.09%。
2020年歸母淨利潤下滑的原因,主要是其2019年度非經常性損益金額較高,佔當期歸母淨利潤的比例達到50.94%,主要是公司持有黃岩農村商業銀行股份及黃岩恆升村鎮銀行股份公允價值上升產生的收益。
淨利潤波動之外,豐立智能的毛利率變動趨勢也不樂觀。報告期內,豐立智能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26.79%、25.70%和21.12%,逐年下降。豐立智能解釋稱,主要系當期原材料採購成本上升,致鋼齒輪毛利率下降所致。原材料成本佔其主營業務成本的比例在60%以上,因此原材料價格波動對其毛利率影響較大。
和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豐立智能的毛利率低於同行10個百分點左右。豐立智能稱,國內同行業上市公司與公司產品在製造工藝、面向客户羣體等方面不完全可比。此外,公司還提到,經營毛利率水平較低的氣動工具業務,拉低了整體毛利率水平。
不過,就算剔除氣動工具後,豐立智能的毛利率水平亦低於同行。
招股書顯示,豐立智能目前已與博世集團、史丹利百得、牧田、創科實業等國際電動工具製造龍頭企業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業務合作關係。
但豐立智能仍存在客户集中風險。報告期內,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銷售額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8.05%、64.30%、64.41%,其中第一大客户博世集團的銷售佔比分別為25.9%、22.45%、25.49%。如果未來主要客户採購政策發生變化,或將對公司經營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對此,監管部門在問詢函中要求豐立智能説明是否具備開拓新客户資源的能力,在客户穩定性和業務持續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風險。豐立智能則表示與原有客户合作關係穩定,具有較強的客户穩定性。
招股書稱子公司未實際開展業務
卻存在主營業務收入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豐立智能在2020年9月17日註銷了子公司浙江利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昊智能”)。
利昊智能於2009年12月9日設立,註冊資本2000萬元,由豐立智能全資控股。營業範圍包括工業機器人制造;工業機器人銷售;齒輪及齒輪減、變速箱製造;齒輪及齒輪減、變速箱銷售;軸承、齒輪和傳動部件製造;軸承、齒輪和傳動部件銷售;軸承製造。
在豐立智能最初版招股書(2021年6月30日提交,報告期為2018年至2020年)和最新版招股書中,其均表示,報告期內利昊智能未實際開展業務,從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角度考慮,發行人決定將其進行吸收合併並將其註銷。
也就是説,利昊智能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應該都沒有實際開展過業務。
但紅星資本局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網站查詢的信息顯示,利昊智能在2018年存在營業收入。數據顯示,利昊智能2018年營業總收入中主營業務收入為243.31萬元,淨利潤為虧損87.54萬元,資產總額為6709.90萬元。2019年利昊智能的財務數據並未公示。
截圖自利昊智能在企信網披露的2018年年報
既然招股書稱利昊智能2018年沒有實際開展過業務,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又從何而來呢?這恐怕是豐立智能需要解釋的問題。
曾被環保部門處罰
3員工曾因犯污染環境罪被判刑
環保問題是豐立智能值得關注的又一問題。
招股書披露,豐立智能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除正常的固體廢棄物、廢水、廢氣等污染物外,還會產生少量廢油、廢乳化液等污染物。報告期外,公司曾因相關環保問題受到環保部門處罰。
天眼查APP顯示,2017年5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對浙江豐立機電有限公司(豐立智能前身,下稱“豐立機電”)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豐立機電存在涉嫌建設項目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的違法行為。
經過調查取證,該局查明以下事實:豐立機電建設項目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三同時”驗收,擅自於2013年3月開始在台州市黃巖區院橋鎮高洋工業區從事齒輪、氣動工具的製造。對此,該局責令豐立機電停止生產,直至驗收合格,並罰款17.7萬元。
此外,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裁判文書,也暴露了豐立智能在環境保護方面可能存在漏洞。
據該裁判文書,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7月30日作出刑事判決,被告人陳令君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10萬元。陳令君為浙江豐立機電有限公司基建科科長。
被告人王燕翔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萬元。王燕翔為浙江豐立機電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長、辦公室主任。
被告人史新旭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史新旭為浙江豐立機電有限公司熱處理車間主任。
截圖自裁判文書網
上述判決作出後,被告人陳令君不服提出上訴,但在審理過程中,陳令君申請撤回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陳令君、史新旭、王燕翔等違反國家規定,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均已構成污染環境罪。原判定罪正確,審判程序合法。
在招股書和詢問函中,豐立智能均未對此事有所提及,僅在首輪問詢中回答員工持股平台相關問題時,提及了陳令君、史新旭和王燕翔3人。
問詢回覆函顯示,2019年2月,陳令君等3人將豐立智能員工持股平台合計90萬元合夥份額(佔豐立智能0.45%的股份)以9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豐立智能實控人王友利,退出合夥人的身份。至於退出的原因,豐立智能在問詢回覆函中表示,陳令君等3人存在失職行為,至於失職行為具體是什麼,問詢函並未詳細説明。
後續經過考察期考核,該三人在公司工作表現良好,王友利在2021年4月又以同樣的價格將合夥份額轉讓給了陳令君等3人的配偶。
豐立智能能否成功闖關,紅星資本局將持續關注。
紅星新聞綜合報道 記者 俞瑤 餘冬梅
編輯 陶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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