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費讓利不能走了樣――“推動金融機構惠企利民”系列評論

金融機構與實體經濟是共生共榮的關係,不能簡單將銀行盈利與企業減負對立起來。銀行利潤受多重因素影響,為企業減負並不必然導致銀行利潤減少。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今年要採取六方面減費措施,幫助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降低成本,減輕上游大宗商品漲價傳導壓力。其中,鼓勵免收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等支付賬户提現手續費,將網絡支付商户手續費降低10%,降低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推動減免小微企業跨行轉賬匯款手續費,推動降低自動取款機跨行取現手續費等措施,預計每年可為企業和羣眾減負240億元。

推動金融機構減費讓利的社會效益固然巨大,但有一個問題需高度關注,它將直接影響到減費讓利能否真正“落地生根”:作為盈利企業,在績效考核的驅動下,金融機構的基層單位有時對減費讓利“提不起興致”,甚至會“耍花招”規避讓利。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教訓並不遙遠。2014年2月,原中國銀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明確將新增兩個免費項目,即消費者將擁有一個免收賬户管理費和年費的賬户,小額賬户管理費也將免除。

但以上惠民措施卻在落地執行過程中“走了樣”。個人客户去銀行網點辦理業務時,多數銀行網點的工作人員並沒有主動告知客户“目前可擁有一個免收管理費的賬户”,出現了“你不問我就不説”的把戲。隨着此現象陸續被媒體發現,輿論監督紛紛跟進,銀行卻稱自己已將優惠賬户開立的相關事項在其官方網站上公示,並不存在“刻意隱瞞”行為。

這便是“好政策難落地”的典型。眾所周知,很少有客户主動去銀行官網仔細研讀相關公示,多數客户依賴的是與具體業務人員的溝通。因此,客户與銀行之間存在極大的信息不對稱情況,這也為部分銀行“耍花招”規避減費讓利提供了可乘之機。

此次針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的種種措施,在銀行逐利的驅動下,它們最終的落地效果是否也會“打折扣”?這是接下來必須要重點關注的問題。

首先,金融機構必須端正態度,充分意識到減費讓利的重要性,不能簡單將銀行盈利與企業減負對立起來。金融機構與實體經濟是共生共榮的關係,而非此消彼長,銀行利潤受多重因素影響,為企業減負並不必然導致利潤減少。

其次,金融機構總部要高度重視,制定多項政策措施,保證減費讓利落地生根。其中,要重點調整對基層單位的業績考核指標,不能讓基層人員處於兩難境地。

最後,金融機構的基層單位要嚴格落實上級的各項要求,在業務推進的過程中,主動告知企業目前其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可以減免哪些費用、如何減免等,並認真協助企業完成費用的減免,讓好政策實實在在地惠澤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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