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了工作又坐牢!銀行員工侵佔單位資金逾百萬,投資比特幣遭“血虧”

“人心不足蛇吞象”。嚐到比特幣暴漲甜頭以後,劉某華不惜違法從單位侵佔資金逾百萬加大投資,終因比特幣大跌鉅虧。

在丟了銀行的工作後,劉某華還將面臨12年鐵窗生涯。

冒名貸款詐騙客户

6月9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上述案件一審判決。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劉某華,男,1987年出生,時任橫峯恆通村鎮銀行信貸員。

經審理查明:2018年至2019年5月期間,被告人劉某華因投資比特幣以及與他人合夥投資傢俱店,需要大量資金,便利用其擔任橫峯恆通村鎮銀行信貸員的便利條件,侵佔單位資金185萬元,尚有170萬元款項至今未歸還。

此外,劉某華以虛構貸款資金需要轉入第三方賬户、扣押金、走審批程序等理由,騙取客户貸款資金共計77萬元給自己使用,尚有67萬元至今未歸還。

通過上述犯罪所得資金,劉某華用於投資比特幣和傢俱店等個人開支,期間由於比特幣下跌,劉某華投資比特幣虧損約200餘萬元。

據公開資料,橫峯恆通村鎮銀行經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是橫峯縣首家獨立法人性質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於2014年8月27日正式掛牌開業。劉某華於2014年8月入職橫峯恆通村鎮銀行,2017年9月,劉某華任該行業務發展三部主管。

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詐騙罪,劉某華於2019年6月22日被橫峯縣公安局傳喚到案接受訊問。

投資比特幣鉅虧

根據劉某華到案後供述,早在2013年時接觸了“比特幣”,2018年時候感到“比特幣”投資有前景,當時投資10萬元,後來市值就達到160萬元。

“我認為能賺到160萬就能賺到1600萬,所以就加大投入,結果虧了。”劉某華表示,虧了之後,就利用自己在銀行任信貸員的職務便利開始以別人的名義貸款,貸款給他自己使用,繼續投資“比特幣”。

行情顯示,進入2018年後比特幣波動較為劇烈,年初時單價一度超過15000美元,至2019年3月,比特幣價格最低曾跌破4000美元。

劉某華承認,在橫峯恆通村鎮銀行上班期間通過貸款投資比特幣,期間投了100萬元左右,虧了70萬元。

橫峯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劉某華利用其擔任銀行業務主管的職務便利,冒用他人名義,將本單位資金185萬元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巨大;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給客户辦理貸款過程中,虛構貸款資金需要轉入第三方賬户,以及採取貸款需要扣押金、出具款項已結清證明、需走審批程序等欺騙手段,騙取他人貸款資金人民幣7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橫峯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華犯詐騙罪、犯職務侵佔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並責令被告人劉某華退賠受害單位橫峯恆通村鎮銀行170萬元;退賠受害人損失共計人民幣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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