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牽頭資管業務監管報告:建議將銀行資管過渡期延至2022年底

中新網北京7月7日電 (記者 王恩博)資管新規提出的過渡期將於2020年底截止,其會否再度調整備受關注。7日,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聯合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發佈《中國資產管理業務監管研究報告》建議,應多措並舉確保銀行資管平穩過渡,其中包括將銀行資管過渡期延長至2022年底。

據介紹,上述報告由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吳曉靈牽頭。報告課題組認為,資產管理業務在滿足社會大眾對財富管理保值增值需求的同時,也滿足了實體經濟不同層次的融資需求,推動了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但當前中國資產管理行業存在直接融資間接化、投資業務融資化、私募產品公募化、市場主體行政化等問題。

在全球化背景下,人民幣資本項目下擴大開放是大勢所趨,資本最終會選擇制度高地,風險則一定會湧入制度窪地。有關方面應當重視這些問題,深化資產管理領域監管制度改革,建設現代化資產管理業務體系,更好地對外開放,更好地吸引外資,助力中國邁向國際資本制度高地。

為此,課題組建議,深化資產管理業務監管制度改革,建設現代化資產管理業務體系,應當成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切入點和發力點。

報告稱,應當優化影子銀行治理方案,堅持新老劃斷,實現平穩過渡,同時要深化監管“放管服”改革,切實防範風險,釋放市場活力,通過完善市場環境,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補齊各項短板,全力推動中國資產管理業務邁向現代化,使資產管理業務成為中國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動力量。

具體建議包括:將過渡期延長兩年至2022年年底;公募銀行理財產品應當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要求註冊為公募基金;制定私募證券發行規則為私募融資行為提供法律依據;釐清監管和市場的關係,確保監管姓監,確保市場主體的自主經營權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措並舉防範化解老產品和老資產風險”一節中,報告建議延長資管行業過渡期的同時還提出,老產品在壓縮進度不低於最低監管要求的原則下,各行可根據自身情況與監管部門協商,具體細節實行一行一策,但進度安排不得再突破統一的過渡期。

報告還建議,監管部門應加強對老產品壓降的進度管理,均衡分佈壓力,對於未能達到進度的機構,及時採取懲罰措施予以校正。對於過渡期結束後的殘存老產品,可借鑑日本整治存款信託的經驗,統一納入存款準備金制度和存款保險制度管理。延長過渡期後,監管機構應確保法規嚴肅性,做好預期管理,嚴格執法,防止再次形成政策博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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